电视转播了乔治·弗洛伊德 (George Floyd) 之死对前警官德里克·肖万 (Derek Chauvin) 的谋杀案审判。 在明尼苏达州,如果各方同意,电视转播审判是合法的。 然而,在本案中,检方不希望对审判进行电视转播,但法官驳回了这一决定,认为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对媒体和公众的出席造成限制,不允许电视转播将违反第和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 这让我想到耶和华见证人的司法程序也有可能违反了这两项修正案。

第一修正案保护宗教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和向政府请愿的权利。

第六修正案保护由陪审团迅速进行公开审判、收到刑事指控通知、与原告对质、获得证人和聘请律师的权利。

现在耶和华见证人会否认我所说的,声称第一修正案给予他们宗教自由的保护。 我相信他们也会争辩说他们的司法程序是基于圣经的,只不过是一种拒绝违反组织规则的人的会员资格的手段。 他们会争辩说,就像任何有会员的俱乐部或机构一样,他们有权制定可接受的会员准则,并拒绝任何违反这些准则的人加入会员。

我直接知道这种推理方式,因为我在耶和华见证人会众中担任长老四十年。 他们继续提出这一要求,并且已经在不止一份法律宣誓书中这样做了。

当然,这是一个很大的谎言,他们知道。 他们根据他们的神权战争政策来证明这个谎言是正确的,当政府官员需要保护组织免受撒旦世界的攻击时,他们可以向政府官员撒谎。 他们认为这是一场善与恶的冲突。 他们从未想过,在这种情况下,角色可能颠倒了; 他们是邪恶的,政府官员是善良的。 请记住,罗马书 13 章 4 节将世界各国政府称为上帝执行公义的执事。 

“因为这是上帝为你的益处而服务的。 但是,如果你在做坏事,要害怕,因为它携带着剑不是没有目的的。 它是上帝的仆人,是一位报复者,对那些行恶的人表达愤怒。” (罗马书 13:4,新世界译本)

那是来自新世界译本,见证人自己的圣经。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他们向澳大利亚皇家委员会撒谎,调查对儿童性虐待的机构反应。 当首席专员称他们回避选择退出会众的儿童性虐待受害者的政策是残酷的时,他们回来了一个懦弱的谎言,即“我们不回避他们,他们回避我们。” 当他们说他们的司法系统只是为了控制成员资格时,这是一种背信弃义的承认。 这是一个惩罚系统。 一种刑罚制度。 它惩罚任何不遵守的人。

让我用这种方式来说明。 大约有 9.1 万人为美国联邦政府工作。 这与全世界自称是耶和华见证人的人数大致相同。 现在,联邦政府可以因故解雇任何工人。 没有人否认他们有这一权利。 然而,美国政府并没有向其所有 XNUMX 万工人发布法令,以避开他们解雇的任何人。 如果他们解雇一名工人,该工人不必担心任何碰巧为美国政府工作的家庭成员将不再与他们交谈或与他们有任何来往,也不必担心他们可能会遇到任何其他人与碰巧为联邦政府工作的人联系会像对待麻风病人一样对待他,甚至不会用友好的“你好”来问候他们。

如果美国政府施加这样的限制,将违反美国法律和美国宪法。 从本质上讲,它将对停止成为其员工的人施加惩罚或惩罚。 想象一下,如果有这样的安排,你为美国政府工作,然后决定辞去工作,却发现这样做有 9 万人会把你当作贱民对待,而你所有为政府工作的家人和朋友都会与你断绝一切联系。 这肯定会让你在退出之前三思而后行,不是吗?

这正是当有人自愿或非自愿离开耶和华见证人组织时发生的情况,无论他们被开除还是干脆离开。 耶和华见证人的这项政策不受第一修正案所涵盖的宗教自由法规的保护。

宗教自由并不涵盖所有宗教活动。 例如,如果一个宗教决定进行儿童祭祀,它就不能期待美国宪法的保护。 有些伊斯兰教教派想要实施严格的伊斯兰教法。 同样,他们不能这样做并受到美国宪法的保护,因为美国不允许存在两种相互竞争的法律法规——一个是世俗的,另一个是宗教的。 因此,只有在不违反美国法律的情况下,宗教自由保护耶和华见证人在司法事务中​​的论点才适用。 我会争辩说他们打破了其中的许多。 让我们从他们如何违反第一修正案开始。

如果您是耶和华见证人,并且自己与其他耶和华见证人一起研读圣经,行使宪法保障的集会自由,那么您很可能会被回避。 如果你通过分享你对某些宗教和教义问题的观点来行使你的言论自由,你几乎肯定会被回避。 如果你挑战管理机构——例如,在他们违反其自身法律的 10 年联合国会员资格问题上——你肯定会被回避。 因此,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向政府请愿的权利——即耶和华见证人的领导权——都是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自由,但耶和华见证人否认了这些自由。 如果你选择报告组织领导层的不当行为——就像我现在所做的那样——你肯定会被回避。 因此,第一修正案再次保证的新闻自由也被普通耶和华见证人剥夺了。 现在让我们看看第六修正案。

如果你在耶和华见证人组织中做错了事,你会得到非常迅速的处理,因此他们不会侵犯迅速审判的权利,但他们确实侵犯了陪审团公开审判的权利。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陪审团公开审判正是耶稣指示他的追随者在会众中处理罪人时所采用的方法。 他使整个会众有义务判断情况。 他在谈到一个罪人时命令我们:

“如果他不听他们的话,就告诉会众。 如果他甚至不听会众的话,就让他在你面前像列国的人和税吏一样。” (马太福音 18:17)

该组织违背了耶稣的这一命令。 他们首先试图最小化他的命令范围。 他们声称它仅适用于个人性质的案件,如欺诈或诽谤。 耶稣没有这样的限制。 中央长老团声称,当耶稣在马太福音中提到会众时,他的真正意思是一个由三名长老组成的委员会。 最近一位见证人要求我证明耶稣在马太福音中所指的不是长老团。 我告诉这位证人,我没有责任证明是否定的。 举证责任落在提出圣经不支持的主张的组织身上。 我可以证明耶稣指的是会众,因为他说“如果[罪人]甚至不听会众的话。” 这样,我的工作就完成了。 如果管理机构提出不同的要求——他们确实这样做了——他们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它——他们从来没有这样做。

当最重要的割礼问题由耶路撒冷会众决定时,因为这个错误教导的来源是他们,值得注意的是,最终决定是整个会众批准的。

当我们阅读这段经文时,请注意长老和整个会众之间的区别表明,在司法事务的上下文中,“会众”这个词不能与任何长老团体同义。

“。 . ……然后,使徒和长老,和全体会众,决定从他们中挑选出来的人,连同保罗和巴拿巴,一起到安提阿去。 . 。” (使徒行传 15:22)

是的,年长的人自然会带头,但这并不排除会众的其他成员做出决定。 整个会众——男人和女人——都参与了那个影响我们直到今天的重大决定。

圣经中绝对没有三个会众长老审判罪人的秘密会议。 唯一接近这种滥用圣经法律和权威的是犹太高等法院公会的恶人对耶稣基督的秘密审判。

在以色列,司法案件由城门口的长者审判。 那是最公开的地方,因为每个进出城市的人都必须通过城门。 因此,以色列的司法事务是公共事务。 正如我们刚刚在马太福音 18 章 17 节所读到的那样,耶稣将与不悔改的罪人打交道是一件公开的事情,应该注意的是,他没有就此事进一步说明。 在我们的主没有进一步指示的情况下,难道不是超越了为管理机构所写的内容,即声称马太福音 18:15-17 只涉及个人性质的小罪,而其他罪,即所谓的大罪?罪,应该由他们指定的人专门处理吗?

让我们不要被约翰在约翰二书 2-7 章的教导分心,该教导旨在应对旨在让会众偏离基督纯洁教导的敌基督运动。 此外,仔细阅读约翰的话表明,避免这样的决定是个人的,基于自己的良心和对情况的阅读。 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要根据人类权威的指示做出决定,比如会众的长老。 他从没想过任何基督徒会因为别人的说法而避开另一个人。 

人不能假设上帝已授予他们特殊的权力来统治他人的良心。 多么狂妄的想法! 总有一天,他们将不得不在审判全地的法官面前为这件事做出回应。

现在进入第六修正案。 第六修正案要求由陪审团进行公开审判,但现实情况是,被指控的耶和华见证人不允许公开听证会,也不能按照耶稣的吩咐由同龄人组成的陪审团进行审判。 因此,对于越权并像披着羊皮的狼一样行事的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

司法听证会不允许任何人旁听,也因此变成了星庭审判。 如果被告试图录音以避免受害,他或她会被视为叛逆和不悔改。 这与第六修正案要求的公开审判相距甚远。

被告只被告知指控,但没有提供任何细节。 因此,他们没有可以进行防御的信息。 很多时候,指控者被隐藏和保护,他们的身份从未被透露。 被告不得聘请律师,而必须独自一人,甚至不得有朋友的支持。 据称他们被允许有证人,但在实践中,这一要素也经常被拒绝。 就我而言。 这是我自己的审判的链接,在该审判中,我被拒绝提供律师服务、对指控的预知、对指控者姓名的任何了解、将我无罪的证据带入议会厅的权利、我的证人的权利进入,以及记录或公开审判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同样,第六修正案规定陪审团公开审判(证人不允许) 刑事指控通知(证人也不允许) 与原告对质的权利(通常也被禁止) 获得证人的权利(允许但有许多限制)和聘请律师的权利(见证人领导层非常不允许)。 事实上,如果你和律师一起走进去,他们会暂停所有的诉讼程序。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耶和华见证人在美国和我的祖国加拿大都有长达数十年的倡导人权的记录。 事实上,在加拿大,如果你不知道 JW 律师的名字,你就无法学习法律,他们对加拿大权利法案的制定负有部分责任。 多么奇怪,那些为建立人权而奋斗了这么久的人现在却被列为最严重侵犯这些权利的人之一。 他们通过回避任何行使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以及向组织领导层及其政府请愿的权利的人进行惩罚,从而违反了第一修正案。 此外,尽管圣经规定这是一项要求,但他们拒绝接受他们审判的任何人获得陪审团公开审判的权利,从而违反了第六修正案。 他们还违反了要求他们通报刑事指控、与控告者对质的权利、获得证人的权利以及聘请律师的权利的规定。 这些都是否定的。

如果你是一个实践耶和华见证人的人,就像我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一样,你会想方设法克服这些问题,并证明 JW 司法程序是来自耶和华上帝的。 因此,让我们再来一次推理,在这样做时,让我们使用耶和华见证人组织的推理和逻辑。

作为耶和华见证人之一,你知道庆祝生日被认为是一种罪过。 如果你继续庆祝生日,你将被会众开除。 那些在哈米吉多顿被开除并处于不悔改状态的人将与其他邪恶的事物系统一起死去。 他们不会复活,所以他们会死第二次死。 这是所有标准的 JW 教导,如果您是耶和华见证人,您就知道这是真的。 因此,不悔改地庆祝生日会导致永恒的毁灭。 这是我们必须通过将耶和华见证人的教导应用于这种做法而得出的合乎逻辑的结论。 如果你坚持庆祝生日,你会被开除。 如果你在世界末日来临时被开除,你将在世界末日中死去。 如果你在哈米吉多顿死了,你就不会复活。 再次,耶和华见证人的标准教义。

为什么耶和华见证人认为生日是有罪的? 圣经没有特别谴责生日。 然而,圣经中提到的仅有的两次生日庆祝活动都以悲剧收场。 在一个案例中,埃及法老的生日庆祝活动以斩首他的首席面包师为标志。 在另一个案例中,犹太国王希律在他生日那天将施洗约翰斩首。 因此,由于没有忠心的以色列人或基督徒庆祝生日的记录,而且由于圣经中提到的仅有的两个生日导致了悲剧,耶和华见证人得出结论,纪念一个人的生日是有罪的。

让我们把同样的逻辑应用到司法委员会的问题上。 无论是忠实的以色列人还是后来的基督徒都没有被记录为秘密进行司法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公众不得进入,被告得不到适当的辩护和朋友和家人的支持,唯一的法官被任命为长老。 所以这与生日被认为是有罪的相同原因之一相匹配。

另一个原因是什么,圣经中唯一一次庆祝生日是消极的? 圣经中只有一处地方是由上帝会众的指定长老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秘密举行公众监督的听证会。 在那次会议上,被告被剥夺了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也没有机会准备适当的辩护。 那是一个秘密的深夜审判。 这是在组成犹太公会的长老团面前对耶稣基督的审判。 没有一个心智正常的人会为那场审判辩护为正义和光荣。 所以这符合第二个标准。

让我们回顾一下。 如果你不悔改地庆祝生日,这个过程最终会导致你的第二次死亡,永恒的毁灭。 耶和华见证人得出的结论是生日是错误的,因为忠心的以色列人和基督徒都没有庆祝生日,而且圣经中唯一的生日例子导致了死亡。 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了解到,忠心的以色列人和基督徒都没有实行由指定的长老团体主持的秘密、私人和司法听证会。 此外,我们了解到,唯一有记录的此类听证会导致死亡,即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的死亡。

应用耶和华见证人的逻辑,那些作为法官参加司法听证会的人,以及那些任命这些法官并支持他们的人,都是有罪的,因此将在哈米吉多顿中死去,永远不会复活。

现在我没有作出判断。 我只是将耶和华见证人的判断重新应用到他们自己身上。 我相信耶和华见证人关于生日的推理是荒谬和软弱的。 是否要纪念自己的生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良心的问题。 然而,耶和华见证人并不是这样推理的。 所以,我用他们自己的推理来反对他们。 他们不能在方便时以一种方式推理,而在不方便时则以另一种方式推理。 如果他们谴责庆祝生日的理由是有效的,那么它在其他地方也一定是有效的,例如在确定他们的司法程序是否也构成犯罪时。

当然,他们的司法程序非常错误,而且原因比我刚才强调的要强得多。 他们错了,因为他们违反了耶稣关于如何执行司法事务的明确命令。 正如我们刚刚看到的那样,它们超越了所写的内容,因此违反了上帝和人的法律。

耶和华见证人以这种方式执行司法事务,使上帝的名和他的话语受到羞辱,因为人们将耶和华上帝与耶和华见证人的组织联系在一起。 我会在这个视频的末尾放一个链接,指向另一个从圣经角度分析 JW 司法系统的视频,这样你就可以看到他们的司法实践完全违反圣经。 他们与撒旦的关系远多于与基督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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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莱蒂·维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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