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譴責“卑鄙的叛教者”,管理機構是否譴責自己?

最近,耶和華見證人組織發布了一個錄像帶,其中一名成員譴責叛教者和其他“敵人”。 該視頻的標題為:“安東尼莫里斯三世:耶和華將“趕快出去”(賽46:11)”,可通過以下鏈接找到:
https://www.jw.org/finder?docid=1011214&item=pub-jwb_202009_11_VIDEO&wtlocale=E&appLanguage=E&prefer=content

他以這種方式譴責那些反對耶和華見證人教義的人是正確的,還是他用來譴責其他人的經文實際上最終導致對組織領導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