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谴责“卑鄙的叛教者”,管理机构是否谴责自己?

最近,耶和华见证人组织发布了一个录像带,其中一名成员谴责叛教者和其他“敌人”。 该视频的标题为:“安东尼·莫里斯三世:耶和华将“赶快出去”(赛46:11)”,可通过以下链接找到:
https://www.jw.org/finder?docid=1011214&item=pub-jwb_202009_11_VIDEO&wtlocale=E&appLanguage=E&prefer=content

他以这种方式谴责那些反对耶和华见证人教义的人是正确的,还是他用来谴责其他人的经文实际上最终导致对组织领导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