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十一月15,2014 崗樓 8頁上的文章]

“你必須是聖潔的。” 11:45

這有望成為一個涵蓋非爭議性主題的輕鬆評論。 事實證明它不過是什麼。 在本週的介紹性段落中,任何誠實,精明的聖經學生都會遇到令人頭疼的時刻。 崗樓 研究。

“亞倫代表耶穌基督,亞倫的兒子代表耶穌受膏的信徒……。對亞倫兒子的洗禮預示著要揀選那些被選為天上聖職的人。” –票 3,4

本文在此介紹的是一系列典型/對偶關係。 我們最新一期的 崗樓 將解釋是什麼。

守望台 15年1950月XNUMX日的研究給出了“類型”和“反類型”的定義。 它解釋說一個 類型 是代表未來某人或某物的一個人,一個事件或一個對象。 一個 反型 是該類型表示的人,事件或對象。 一種類型也稱為 陰影, 一個原型被稱為 現實。 (w15 3 / 15簡化版,第17頁)

如果您在閱讀這兩段後尋找的第一件事是支持的經文,您將很失望。 沒有了。 服從的Beroean心態將使您進一步調查。 使用CDROM上的WT Library程序副本,您可能會在“亞倫”上進行搜索,掃描所有事件,以查找對他和耶穌之間鏈接的任何參考。 一無所獲,您可能會感到困惑和矛盾,因為您仍然會牢記理事機構成員戴維·斯泰普(David Splane)在去年10月守望台聖經與道學會年會上發表的講話。

如果在希伯來語聖經中沒有應用這些記述作為預言模式或類型,我們需要格外小心。”這不是一個漂亮的說法嗎? 我們同意。” 然後他告誡我們不要使用它們 “經文本身並沒有清楚地指出它們本身。” 我們根本無法超越書面內容。

管理機構是否通過採用“聖經本身未採用”的類型或預言模式來“超越所寫內容”?
為了公平起見,您此時可能記得 希伯來10:1的 稱法律為將來的陰影。 因此,即使聖經沒有明確指出這種類型或預言模式,但由於亞倫作為大祭司的角色已被納入律法中,因此這可能是隱含的,而且我們都知道耶穌是耶和華任命的大祭司,為我們的罪贖罪。

這會驗證大祭司亞倫作為與大祭司耶穌的對口格相對應的類型的應用嗎?

2015 3月號 守望台 對這個問題有這個答案:

但是,即使聖經表明一個人是一個類型,我們也不應該假定該人生活中的每個細節或事件在將來都代表著更大的意義。 例如,保羅解釋說麥基洗德代表耶穌。 然而,保羅沒有提及麥基洗德擊敗四位國王之後為亞伯拉罕帶來麵包和酒的時間。 因此,沒有聖經上的理由在該事件中尋找隱藏的含義。 (w15 3 / 15簡化版,第17頁)

遵從這位律師的意見,我們意識到,即使大祭司的職務是聖經所支持的特定類型,“我們也不應假定[第一任職務的每個細節或事件]都代表著更大的意義。因此,即使與亞倫有往來,我們也將違背管理機構的最新指示,即教導亞倫的兒子與任何事物相對應,禮節上對亞倫及其兒子的洗禮具有預言意義。

問題到此為止嗎? 是否只是管理機構批准直接違反其指令的條款的問題? 唉,沒有。 似乎這種預言模式,這種典型/反典型的關係也與上帝的書面話語相矛盾。

有趣的巧合是,《 2015》雜誌3月號的“讀者的問題” 守望台 參考Melchizedek。 希伯來書反复提到麥基洗德為大祭司,預言上對應於耶穌為上帝的大祭司。 (看到 希伯來書5:6,10; 6:20; 7:11,17。) 為什麼是這樣? 麥基洗德不是亞倫的一族,他不是利未人,甚至不是猶太人! 他作為大祭司以一種方式與耶穌相對應,而亞倫則以另一種方式相對應?

“那麼,如果真正地通過利未教士的聖職來達到完美(因為以人民的法律為特色),那麼按照梅爾·奇茲的方式,還需要另一位教士嗎?得和 據說不是按照亞倫的方式嗎?”(Heb 7:11)

這節經文回答了我們所有的問題。 亞倫是利未祭司的開始,這是法律的一個特徵。 然而保羅承認,需要一個“不……按照亞倫的方式”的大祭司。 超越了神職人員的法律特徵的人。 使徒在這裡 明確排除 大祭司亞倫和他的所有繼任者作為現實的相應影子 那就是大祭司耶穌基督。 他反复說耶穌的大祭司的形式是根據麥基洗德的方式(或類型)。

在一篇關於聖潔的文章中,為什麼我們會忽略像麥基洗德克這樣的有效聖經類型,他是一個聖潔的人,身上沒有污點? 亞倫也可以被稱為聖人,儘管他的性格上有污點。 (例如32:21-24; Nu 12:1-3)不過,他不是耶穌的聖經類型。 那麼,為什麼要為製造的亞倫之一繞過麥基洗德的聖經類型呢?

當我們到達本文的第9段並了解本研究的真正主題時,對這個問題的答案就變得顯而易見。 儘管標題可能是神聖的,但真正的目的是要求服從管理機構。

這樣,製造類型的原因顯而易見。 麥基洗德沒有孩子。 亞倫做到了。 因此,可以利用他的子女來預示管理機構對其自身進行投資的權威。 請注意,不是直接的。 據說亞倫的子孫代表受膏者,但受膏者的聲音是管理機構。

亞倫是大祭司。 耶穌是大祭司。 我們要服從大祭司耶穌。 亞倫的兒子接任大祭司。 亞倫的典型兒子代替他為大祭司。 不論亞倫獲得什麼榮譽和服從,現在都應該賦予他的兒子們。 隨之而來的是,在耶穌上天之後,在管理機構中體現出來的亞倫典型的兒子也將得到類似的榮耀和服從。

傳聞”

9段載有在理事會任職多年的三兄弟的陳述。 (順便說一句,這是“向當局提出上訴“謬誤。)其中三分之一引用: “愛耶和華的愛,恨他的恨,不斷尋求他的指導,做他所喜歡的事,就意味著要順服他的組織和他正在用來推進地球使命的人。”

一個人擔心,我們大多數兄弟將不承認這些聲明,無非就是對本組織的等級權威結構作出充分投入的人們的意見。 他們的話雖說是軼事,但將被視為證明服從管理機構是耶和華所喜悅的。 我們是否要服從男人,因為一些不願透露姓名的兄弟說我們應該這樣做? 我們在聖經中哪裡找到支持他們陳述的證據?

我們再也不需要看這篇有關WT的文章,以證明這些人敦促我們遵守的服從實際上會使我們的天父不悅。
耶和華能給我們帶來22個局面嗎? 如果您願意,那麼該死的地方,如果您不這樣做,那麼該死的地方? 顯然不是。 但是,本組織只是這樣。 我們指示拒絕錯誤的類型和反類型超出所寫內容的範圍。 但是,在這項研究中,我們希望接受它們,並通過我們的評論公開宣布它們。

順服上帝關於血的律法

這項研究將其材料的三分之一用於加強遵守理事會禁止輸血的禁令的要求。

是否有人選擇接受或拒絕任何醫療程序,包括輸血,應該是個人良心問題。 在您不同意之前,請閱讀 耶和華見證人與“無血”教義.

許多基督教宗教都因以上帝的名義誘使其成員參加戰爭而感到內blood。 較小的宗派團體譴責使用救生藥,並勸阻其追隨者以避開醫療專業人員的服務為威脅。 他們相信自己正在遵行上帝的旨意,但他們的命令是基於對聖經的錯誤解釋。 我們是否一樣? 我們是否通過執行命令來使人無辜流血而感到罪惡,就好像這是神聖的教義一樣。 (Mk 7:7 NWT)

推理中的明顯缺陷

14段落中提供了我們關於血液推理有缺陷的示例。 它指出: “您是否掌握了上帝認為血是神聖的原因? 他本質上認為血液等同於生命。”

您看到這種推理的缺陷了嗎? 讓我們用耶穌說的話來說明:“瞎子! 禮物或使禮物成聖的祭壇實際上哪個更大?”(MNUM 23:19)是使禮物成聖(使神聖)的祭壇,而不是相反。 同樣,如果我們要應用 守望台 文章說,生命的神聖使血液神聖,而不是相反。 因此,如果我們為了維持血液的神聖性而犧牲生命,那麼我們如何才能維護它們的神聖性或神聖性。 在聖經上,這相當於搖尾巴。

我們錯過了什麼嗎?

讓我們暫時忽略一個事實,即沒有平行支持“亞倫的兒子=受膏的基督徒”的事實。 讓我們假裝這是聖經。 很好。 那是什麼意思? 以色列人曾經被命令順服亞倫的兒子與耶和華同等嗎? 實際上,大祭司從未在士師時期和國王時期統治過以色列。 亞倫的兒子大祭司何時統治該國? 難道不是在基督時代,當時的Sanhedrin是該國最高的法院嗎? 那時,他們為自己承擔了對人民的最終權威。 是審判亞倫的大祭司亞倫的兒子,不是嗎?

管理機構聲稱自己是忠實而分散的奴隸。 耶穌委託忠實的奴隸統治他的羊群嗎? 餵他們,是的! 就像一個僕人在桌子上等待。 但是命令他們嗎? 為他們區分是非是錯? 這種權威在聖經中何處授予人?

這個詞在 希伯來13:17的 我們在NWT中將“服從”翻譯為“被說服者”更好。 (請參閱w07 4/1第28頁,第8段)

作為耶和華見證人,我們所缺少的是,聖經中沒有規定基督徒會眾中的統治階級。 實際上,是誰首先提出了人類可以統治的思想,自己決定什麼是好事,什麼是壞事?
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文士和祭司(亞倫之子)告訴人們什麼是好是壞。 以上帝的名義這樣做。 耶穌斥責他們。 起初基督徒沒有這樣做,但後來他們開始背叛,並開始建立自己的權威,成為與耶和華同等的權威。 最終,他們的律法和教義優先於上帝的律法。 他們開始按自己的意願去做,而不考慮後果。

在結論

2014於10月拒絕了錯誤的類型和反類型或預言的相似之處。 該研究問題在一個月後出版。 沒錯,這篇文章可能是寫過一段時間的。 可以想像,理事會在年會召開前的某個時候還考慮了“新的理解”,拒絕了非文字類型和反類型。 無論如何,管理機構有一個多月的時間來解決該條款,但沒有。 它甚至可以在出版後修復電子副本。 這將不是第一次。 但事實並非如此。

更重要的是,亞倫作為基督的前身的應用直接與 希伯來7:11的 狀態。 人是要決定對與錯嗎? 如果他做到了,如果我們服從他而超過上帝,我們是否有罪惡感?
對於我們中的那些人來說,事情似乎變得越來越站不住腳了,他們認為真理比順從和服從上帝要好於社區的舒適和人們的認可。 任何人都將猜測這將走多遠。

梅萊蒂·維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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