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ws3 / 16 p。 3 5月2-8]

“您想建塔的人首先不會坐下來計算
看他是否有足夠的錢來完成它?” —盧克14:28

標題中的“年輕”是指耶和華見證人的出版物所使用的短語,而不是兒童或青少年。 標題可以準確地改寫為“孩子,你準備好受洗了”。 最近,管理機構一直在宣傳耶和華見證人的孩子應受洗的想法。

在我們探討本文的主題之前,我們需要回顧一下聖經實際上教會我們的洗禮。 在希伯來聖經中,沒有任何東西。 洗禮不是以色列禮拜制度的一部分。 它只是作為《聖經》中的一項要求而引入的。

施洗約翰在耶穌面前受洗。 然而,他的洗禮是為彌賽亞鋪平道路,只是像徵著從罪中悔改。 (AC 13:24)

耶穌改變了這一點,以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義介紹了洗禮。 (28山:19)這與約翰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包含了聖靈的洗禮。 (AC 1:5; AC 2:38-42)

在聖經中,我們都沒有看到洗禮是經過漫長的教學和以合格的問卷形式通過測試後的某種畢業典禮。 所需要的只是對基督的信仰和接受。 (AC 8:12-13; AC 8:34-39; AC 9:17-19; AC 10:44-48; AC 16:27-34)

接受基督的洗禮包括跟隨他的人生歷程甚至死亡,以獲得他所獲得的報償。 (Ro 6:3,4; 1Co 12:13; Ga 3:26-29; Eph 4:4-6)

受洗是在悔改之後發生的,但是當我們向自己和上帝證明我們擺脫了所有罪惡之後,不需要經過一段時間。 實際上,這樣做是在認識到我們無法從罪中解脫出來的。 相反,這被視為必不可少的步驟,以便上帝有基礎寬恕我們的罪過。 (1Pe 3:20-21)

聖經沒有說要向上帝發誓或鄭重地承諾作為洗禮的先決條件,也沒有將洗禮作為公開表示這種誓言是私下發誓的公開象徵。

耶穌,我們要緊緊跟隨他的腳步,在他“三十歲左右”時受洗並“開始他的事工”。 (1 Pe 2:21; 盧克3:23。)在科尼利厄斯的案例中,“所有聽到消息的人”都受到了洗禮,而馬其頓的獄卒的“所有家庭”也都受到了洗禮,沒有特別表明有孩子受洗。 (行為10:44,48; 16:33。)

簡而言之,這就是聖經教導基督徒有關洗禮的內容。 讓我們牢記所有這些,因為我們研究了耶和華見證人組織會給我們和我們的孩子以為洗禮所必需的。

第1

本文開頭並以一個12歲的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的真實例子作為結尾。 他在為耶和華見證人組織服務方面所取得的成功被用來鼓勵其他孩子也這樣做。

第2

“上帝的話語表明 奉獻和洗禮的步驟 這是基督徒開始經歷耶和華祝福的生活,也是撒但的反對生活的開始。 (省 10:22; 1隻寵物5:8)” –參數。 2

如果刪除“ dedication and”一詞,則該句子為真。 本文的作者希望讀者能夠接受聖經的奉獻基礎,而不必提供證明。 正如耶穌所說:“讓讀者運用眼光。” (24山:15)

該段指示我們閱讀 Luke 14:27-30,因為我們必須計算門徒訓練的成本,即洗禮。 但是,受基督折磨的人是受聖靈洗禮的人所需要的。 猶太教教義說,另一隻羊沒有受聖靈的洗,因為這意味著他們被膏了。 那麼,為什麼使用這部經文,因為它不支持在另一隻羊中奉獻的思想呢?

第3

“受洗是耶和華見證人之一,這是非常榮幸。” –帕。 3

本段引用 馬修28:19-20 作為證明,然而這段經文說是以父,子和聖靈的名義受洗。 關於受洗為耶和華見證人的消息絲毫沒有。 然而,理事會早在1980年代就增加了這一要求,要求受洗者以耶和華見證人組織的名義受洗。 這被視為特權。 聖經從來沒有把洗禮當作特權,而是要求。

可以肯定的是,洗禮為教會“特權”打開了大門,例如開創先機甚至傳來麥克風。 可以說,這種特權是一種胡蘿蔔,可以將像馬一樣的新人引入洗禮池。

第4

“……洗禮對於已經表現出相當成熟並奉獻耶和華的年輕人來說是重要而適當的步驟。省 20:7

那是一個很好的聲明,不是嗎? 作為證明,他們提供 箴言20:7 其中說:

“義人行事正直。 跟隨他的孩子們感到快樂。“(產品編號:20)

如果您可以向我解釋本文如何支持本文提出的觀點,請與我分享,因為我對本參考文獻的相關性感到困惑。 考慮到耶穌的榜樣以及洗禮對猶太人來說是不可撤銷的,並且意味著對會眾司法機構的責任,這是一個公平的問題,洗禮是否完全適合未成年人。

奉獻有什麼問題?

如果在這個階段您是在說:“但是獻身於耶和華又有什麼問題呢? 基督徒不應該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上帝嗎?”

這些顯然是基於邏輯假設的好問題。 但是我們必須記住,我們 認為 正確和必要並不總是耶和華 知道 是正確和必要的。 認識到那是真正順服上帝旨意的開始。

儘管奉獻給上帝的想法似乎是正確和正確的,並且在受洗之前將其作為一項要求甚至看起來是合乎邏輯的,但如果在聖經中找不到這一要求,那麼這是人類自大的要求。

第5 到9

只要讀者意識到耶和華的旨意不是由人支配的組織,而是由上帝的話語定義的,那麼這些段落中就有很好的建議,並且我們不應該將對人的解釋當作是對人的解釋。耶和華的話。

第10

“……洗禮象徵著您對耶和華本人的莊嚴承諾。” –帕。 10

本段中找到的兩個聖經都沒有證明這一點。 差遠了。 此外,這一說法與彼得關於洗禮意義的明確陳述相矛盾。 他說,這是“向上帝提出的要求清醒良心的要求。” 他和任何其他聖經作家都沒有說這是對上帝莊嚴前提或誓言的象徵。 實際上,在《聖經》中,沒有什麼是父要求我們向他許諾的。 (1Pe 3:20-21)

在洗禮前宣講奉獻是錯誤的嗎?

在耶和華見證人的教導框架內,奉獻給上帝的要求是合理的。 對猶太人來說,耶和華是普遍主權,而聖經的主題就是捍衛這種主權。 如我們所見 点击這裡,捍衛上帝的主權不是聖經的主題,在新約聖經中甚至沒有出現“主權”一詞。 探索了理事會繼續促進這一教學的原因 点击這裡.

通過強加這一要求,本組織加強了“另一隻羊”作為上帝的朋友而不是他的孩子的從屬角色。 為何如此? 考慮一下:一個小孩子是否應該始終服從一個有愛心的父母,尤其是一個忠實的上帝僕人? 如果您回答“是”,那麼您還希望那個孩子獻給父嗎? 會成為一個慈愛的父親 要求 他的孩子們都效忠他嗎? 他會要求他們承諾為自己的意願奉獻自我嗎? 耶和華對他的全家有何期望? 是否所有天使都必須對上帝作出奉獻或效忠的誓言? 這可能在聯合國組織的政府的“有主體的主權”計劃中起作用,但在上帝試圖恢復的“有子女的父親”關係中,這不合適。 合適的是服從於愛,而不是遵守諾言的動機。

有些人可能仍會反駁說,要求所有基督徒宣誓,或如第10段所述,是對上帝的“莊嚴的諾言”,這沒有錯,也沒有非聖經的記載。

實際上,這不是真的。

耶穌說:

“再一次,你聽到有人對古代說:'你不許不表演就發誓,但你必須向耶和華宣誓。' 34 但是,我對你說:別在天上發誓,因為那是神的寶座。 35 也不是地球,因為它是他腳的腳凳; 也不是耶路撒冷,因為它是偉大的國王之城。 36 您也不必發誓,因為您不能將一根頭髮變成白色或黑色。 37 只是讓你的話 是的,你的意思是 沒有, 沒有; 因為這些都是邪惡的。”(5山:33-37)

在這裡,我們從耶穌那裡得到了明確的命令,不要發誓,不要發誓或鄭重的諾言。 他說,做出這樣的誓言來自邪惡的人。 聖經中有什麼地方耶穌引入了這個規則的例外? 他在某個地方說上帝對我們的一個誓言或莊嚴的諾言是奉獻給他的誓言? 如果沒有,那麼當一個人類的宗教權威告訴我們我們必須這樣做時,我們應該聽從耶穌的話,並承認這樣的要求“來自邪惡的人”。

施加此要求是罪惡的秘訣。

父親對他的孩子說:“兒子,我要你答應我,你永遠不會騙我。” 哪個孩子不會全心全意地履行諾言? 然後到了十幾歲,孩子不可避免地向父親撒謊掩蓋了一些不道德的行為。 現在,他不僅背負著謊言的罪惡感,而且背負了諾言的背負。 一旦諾言被打破,它就永遠不會被打破。

一旦兌現,諾言就無效。

因此,如果我們將洗禮與對上帝所作的莊嚴誓言聯繫在一起,那麼即使是一次也不能保持我們的奉獻精神,諾言就沒有了。 那難道不代表象徵諾言的洗禮無效嗎? 符號或它代表的東西更重要?

這種非經文的教導破壞了洗禮的全部目的,即“向上帝提出的要求純潔良心的要求。”(1Pe 3:20-21)耶和華知道我們會不時地使他失望,因為“肉體薄弱”。 他不會通過要求我們一個他知道我們無法遵守的諾言來使我們為失敗做好準備。

洗禮是我們已經站在耶穌面前的公開聲明,我們要在人們面前承認他。

“那麼,每個在人類之前承認我的人,在我在天上的父之前我也將承認他。”(10山:32)

如果我們這樣做,那麼當我們不可避免地絆倒時,我們的洗禮為我們提供了尋求寬恕的基礎,並有信心得到寬恕。 知道我們被寬恕會給我們帶來良心。 我們可以無罪地前進,因為高興地知道我們的父親仍然愛我們。

段落16-18

在洗禮之前經常反复奉獻的背後是什麼?

16段的用途 馬修22:35-37 表明我們對上帝的愛必須全心全意。 然後,第17段暗示耶和華的愛不是自由的,而是債務,需要償還。

“我們欠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17段)

然後,第18段使我們相信,可以通過奉獻服務來履行上帝的旨意來償還這筆債務。

“你欣賞耶和華為你所做的一切嗎? 那麼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耶和華並受洗…。將自己奉獻給耶和華並受洗不會使你的生活變得更糟。 反之, 事奉耶和華 將使您的生活更美好。 “(參數18)

從愛到服務的這種微妙轉變的結果是,證人通常使用“全力以赴” 服務 給上帝”。 這樣的短語在聖經中沒有出現,大多數說出來的目擊者都有 馬修22:35-37 記住,即使聖經講的是愛而不是服務。

見證人,我們通過事奉上帝來向上帝表示愛。

耶和華見證人向誰致敬?

守望台告訴我們的孩子的誓言是對耶和華信守諾言的莊嚴承諾。 他的意願是什麼? 誰定義他的遺囑?

無數證人從飽受罪惡之苦的區域公約(以前稱為“地區公約”)中重返家園。 他們聽說過有兩個孩子的單身母親,儘管有種種情況,他們還是找到了定期開拓者的途徑。 他們感到自己沒有辜負對上帝的奉獻,他們答應給他“全魂服務”,因為他們不是常規的開拓者。 然而,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要求定期開創先知或每月花任意時間從事傳道工作。 這不是上帝的旨意。 這是人的意志,但我們必須相信那是耶和華想要的,而且由於我們無法給予它,所以我們感到自己正在違反對上帝的應許。 我們基督徒的喜樂和自由轉化為人的內gui和奴役。

作為焦點轉移的證據,請考慮以下四月1,2006中的側邊欄引號和插圖說明 崗樓 文章“去做門徒,為他們施洗”。

第一個列出了所有圍觀者都需要回答的兩個問題。

1)“在耶穌基督的犧牲的基礎上,你是否為自己的罪孽悔改,獻身於耶和華以遵行他的旨意?”

因此,您必須做出耶穌禁止的誓言。

2)“您是否理解自己的奉獻精神和洗禮使您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之一,與神的聖靈組織聯繫在一起?”

因此,您不是以父,子,聖靈的名義受洗,而是以耶和華見證人組織的名義受洗。

[第23頁的圖片]
奉獻是對耶和華祈禱的莊嚴承諾”
[第25頁的圖片]
我們的傳道工作表明了我們對上帝的奉獻”

因此,按照耶和華見證人的指示進行傳教,包括放置文學作品和播放宣傳該組織教義的錄像帶,是實現我們對上帝奉獻的莊嚴承諾的一種方式。

也許是時候讓我們大家認真思考一下 歌曲62 從我們的歌集:

我們屬於誰?
你屬於誰?
您現在服從哪個神?
你的主人就是你向他鞠躬的人。
他是你的上帝; 你現在為他服務。
你不能侍奉兩個神。
兩位大師永遠都不能分享
您內心深處的愛。
兩者都不公平。

梅萊蒂·維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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