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一個因邪惡而享樂的神; 沒有壞事會陪伴著你。” –詩篇5:4。

 [摘自ws 5/19 p.8研究文章19:8年14月2019日至XNUMX日]

該研究文章以這種說法開頭,試圖在道德上佔上風。

耶和華耶和華憎惡一切形式的邪惡。 (讀詩篇5:4-6。)他必須如何憎恨兒童的性虐待-一種特別令人討厭的邪惡行為! 我們作為耶和華見證人效法耶和華,憎惡虐待兒童,不容忍基督教會中的虐待兒童.——羅馬書12:9; 希伯來書12:15,16。”

所有愛正義和愛上帝的人都會同意上述語錄中前兩句話中表達的思想。 這是我們與其他許多人一樣例外的最後一句話。 讓我們更深入地研究此聲明以找出原因。

“痛恨”“厭惡和仇恨”。 那麼如何表現出這種厭惡和仇恨呢? 通過行動? 還是僅僅通過好聽的話語和陳詞濫調?

關於什麼 “不容忍“? 寬容意味著 “允許(某人不喜歡或不同意的東西)存在,發生或實踐而不受干擾”。

石蕊測試

讓我們做一個快速的試金石,比較針對本組織指責叛教或造成分裂的行為採取的行動與本組織針對被害者虐待兒童的行為採取的行動。 然後,我們可以看到本組織厭惡哪些觀點,哪些是他們不能容忍的。

讓我們首先研究叛教的指責,這些指責基本上可以簡化為對聖經的理解上的不同。

如果有人按照本組織的定義行事,那麼他們在身體上還是心理上 膽顫心驚 還有誰? 對於一塊牛排應該在多大程度上煮熟,是否有不同的看法? 傷害 任何人? 答案很明顯,兩個問題都不是。 關於管理機構是否代表耶和華的組織在地球上是否有意見分歧 傷害 任何人在生理上或心理上? 答案很明顯,不是。

組織是否 “痛恨”“不容忍” 它定義為叛教的是什麼? 事實表明,在企圖消滅或使所謂的背道者沉默之際,從而企圖平息證人隊伍中的任何異議,甚至是那些可能離開本組織,不參加會議和不參加實地服務的人。一年甚至四年或更長時間。[I]的 然後將他們召集到司法委員會。 如果他們無視世俗法院接受的公平審判規則而拒絕參加,他們將被指控在缺席的情況下背叛,並被定罪和判刑-通常是由指控者本人! 如果有人參加並試圖獲得這些指控和指控的依據,或者將證人作為辯護人,他們就會發現自己被拒絕為辯護提供書面記錄和親身證人。[II]

還可以找到數百個本組織代表採取類似行動的例子,這些例子相關或記錄在互聯網上的視頻中。

任何公正的觀察員都會說,聯合國顯然 “痛恨” 並且做 “不容忍” 對它的教導有任何異議。

我們發現有關兒童性虐待指控的事實是什麼?

首先,兒童性虐待是否會在心理上或心理上傷害兒童? 毫無疑問,它確實如此。 因此,性虐待的後果要比不同意權力(組織話語中的“撇號”)差得多。 因此,從廣義上講,人們期望性虐待案件至少能同樣嚴厲或更糟地處理。 此外,經常被忽視的是,虐待兒童在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是刑事犯罪,而從耶和華見證人的教義中背道而行並不是刑事犯罪。

我不知道有一個視頻中有一名性虐待兒童的證人曾抱怨他們受到過待遇。 你呢? 實際上,本組織有一個數據庫,其中包含成千上萬個已知和據稱的肇事者的名字,而其中很少有人被取消職務。 另外,本組織或其代表向世俗當局報告的這些罪犯中,很少。

因此,我向所有執業證人和本組織提出挑戰,以提供證據表明他們確實 “痛恨” 以及“不容忍”兒童性虐待。 如果他們接受了這一挑戰,他們必須能夠提供證據證明他們對待虐待者的嚴厲程度至少與他們鄙視和虐待的所謂背道者相同。 他們還必須銘記,虐待者的待遇實際上必須更糟,因為這是對犯罪的承諾及其對受害者的影響,是一種更為嚴重的犯罪。

作者不會屏住呼吸,等待不存在的證據。 我從未聽說過施虐者在他不在時被定罪或被拒絕證人,這可能證明他無罪。[III]

石蕊測試發現本組織在第1段末的主張沒有根據。

拒絕接受現實的證據

3段中繼續說到“”,這是對現實的偏見和拒絕。邪惡的人和冒名頂替者比比皆是,有些人可能試圖進入會眾。 (提摩太前書2:3)此外,有些自稱是會眾的人屈服於變態的肉慾,並遭受了性虐待。”

因此,本組織內虐待案件的第一個藉口是虐待兒童者試圖滲入會眾。 現在,在一定程度上,這可能是正確的,但肯定數量很少。 有多少名施虐者準備花費多年的努力來試圖成為受人尊敬的先驅者,部級僕人或長者,然後再嘗試虐待其第一位受害者? 很少。 作者懷疑一個“聖經研究”具有這些意圖,但是當他們看到需要多少工作和時間時,該研究很快就放棄了。

與大多數犯罪一樣,在公共領域的案件中,主要肇事者通常是親戚/父母/繼父母/兄弟姐妹,其次是他們認識的權威人物(即,長者,部長僕人或先驅者)。 在我親自與受害者或作案者相識的少數案件中也是如此。 (肇事者是(所有證人)繼父,叔叔,朋友叔叔,長者,Bethelite。)也就是說,這些犯罪者屬於2nd 在3段中放置了組(毫無疑問,在2中放置了組nd 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准入對等級證人的影響)。

許多肇事者被任命為男子這一事實導致了以下問題。 如果他們被聖靈任命為聯合國所宣稱的[IV],那麼這些如何同時成為“一些自稱是會眾的人。”? 這些罪犯有沒有愚弄聖靈任命他們,有時甚至已經在虐待受害者了? 這麼說就等於違背聖靈(Matthew 12:32)。 或更準確地說,這是對這一問題的正確和真實的答案,聖靈與聯合國內的任命無關,因為它們都是人為任命,而聯合國不是由耶和華的精神所領導。

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3段落中還顯示了變形和無法確認問題嚴重性的最後部分,其中指出:“讓我們討論為什麼虐待兒童如此嚴重的罪惡。” 怎麼會這樣? 因為這種對虐待兒童的承認是嚴重的罪行,但同時也承認這也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僅在第7段中提到,見下文)。

可以通過其他罪犯對被監禁的虐待兒童者的反應來衡量世俗罪犯對此的重視程度。 為了自己的安全,虐待兒童的人通常必須被單獨監禁或在監獄中單獨分隔。 為什麼? 因為儘管許多罪犯不願接受那些平等地傷害身體或性傷害兒童的罪犯。[V] 監獄看守比任何其他類型的監獄犯人更有可能襲擊他們。 此外,重罪率是重大罪行中最高的。

因此,在這種背景下,本組織如何處理虐待兒童案件? 首先,即使是強制性的,它實際上也從未向世俗當局報告指控。[六] 他們將要求享有神職人員特權以避免報告供詞,或者聲稱只有一名證人無法證實自己收到的任何指控,因此沒有義務舉報。

現在的現行政策是說受害人有權向當局報告,但本組織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減少目擊者的普遍看法,即這樣做是要對耶和華進行譴責,因此,這仍然是一個很大的不成文的-沒有。

即使在對任何兒童性虐待的指控進行審理之前,尤其是對任命的男子的指控,也需要大做文章,儘管這種罪行總是秘密存在,幾乎沒有其他證人。

我們問,如果一群長老收到一位會眾的指控,指稱另一位會眾謀殺了某人(另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也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他們會這麼快地因為只有一名證人而駁回這一指控嗎? 他們會拒絕通知世俗當局嗎? 他們會對家人和會眾保密嗎? 毫無疑問,即使有一名證人,這一指控也將得到認真對待,當局將捲入其中,而長者也會警告自己的家人,甚至可能警告全體會眾。 被告兇手的profession悔專業是否也如此容易使他們相信呢? 但是,這就是他們對待兒童性虐待指控的方式。 當然,這些指控沒有得到處理,因為 “嚴重的罪過”。

英國白色謊言比比皆是 [七] (或說兩次)

本組織在世俗當局參與方面的官方立場是什麼? 7段給出了他們的立場,聽起來不錯,但缺乏實質內容。

對世俗當局的罪過。 基督徒要“服從上級政府。”(羅馬13:1)我們通過適當尊重土地法律來證明我們的服從。 如果會眾中有人犯了違反刑法(例如虐待兒童)的罪行,那他就是對世俗當局的犯罪。 (比較法案25:8。)雖然長者無權執行土地法律,但他們並未保護任何虐待兒童的人免受其罪過的法律後果。 (羅馬13:4)”

措辭巧妙。 從表面上看,尤其是快速閱讀的內容,是人們對一個基督教組織的期望。 但是,請注意以下短語 “因違反刑法而有罪”。 實際上,可以將其理解為,如果一名證人已在刑事法院被判犯有對兒童的性虐待罪。 因此,本組織將能夠藉口在已知某人犯有兒童性虐待罪的情況下,也許是通過向長者供認,但尚未被起訴或未因技術上的罪名而被定罪。實際上不犯違反刑法的罪行。 但是,即使在這種情況下,犯罪者仍然對世俗當局和受害人犯了罪。

注意下一個短語“他們 (長者) 不要使任何虐待兒童的人免受其罪過的法律後果的傷害。” 這意味著他們不會阻止在法庭上判定有罪的罪犯服刑或被起訴要求賠償。 他們多麼慷慨!

這並不是說對長者和其他證人仍然沒有限制,他們仍然可以出庭作證,為被告作辯護,使他們成為好品格的證人或對原告的證詞產生懷疑。 它還沒有說他們將不再從司法聽證會上銷毀有據可查的證詞,該證詞可以證實受害者在法庭上的證詞,也許包括作案者的供詞。

當然, “長者無權執行土地法律”,但另一方面,他們也不應通過聲稱神職人員的機密性等來尋求阻止它。

9段規定 “該組織繼續審查會眾處理虐待兒童罪的方式。 為什麼? 確保我們處理此事的方式符合基督的律法。”

再說一次,聽起來不錯。 在世界末日來臨之前,他們可以繼續審查會眾處理虐待兒童罪的方式,但是一切都不會改變。 缺少的諾言是製定政策的本組織或管理機構將不斷審查其對本組織會眾的指示是否得到改進或符合基督的律法。 另外,將進行審查以確保指示與世俗當局的報告要求相一致並支持世俗當局的報告要求,並且它們將採用世俗當局的最佳做法來處理此類敏感和困難的案件。

此外,基督律法最重要的原則是愛,而不是關於兩個證人的規矩,沒有女性的幫助,嚴格保密等。

誤用“聖名聖潔”

10段繼續說了兩句話: “當他們收到嚴重不當行為的舉報時,他們有很多擔憂。 長老們主要關心保持神名的神聖性。 (Leviticus 22:31,32; Matthew 6:9)他們也深切關注會眾中兄弟姐妹的精神福利,並希望為任何遭受不法行為的受害者提供幫助。”

聖潔“ 指被分開或宣佈為聖潔。 作為個人,我們只能控制自己的行為。 還有一個固有的危險,就是如果我們專注於我們無法控制的事情,我們將看不到我們可以控制的事情:我們自己的行動。 請注意它們接下來的重要性,“精神上的福利” 會眾的成員。 這是雙重的 “確保會眾中的任何人都不會絆腳石”,即盡可能地保密,以免直接參與其中的人之外的人動搖自己的信仰。

幫助受害者也排在第三位。 甚至沒有提到阻止未來受害者的潛在風險。

從兒童玩耍中的事故中學到的原則

詢問任何父母他們將如何應對以下情況。 假設一個孩子在玩耍,在冰上滑倒,嚴重傷害了自己,可能是肢體嚴重受傷和腦震盪。 你會怎麼做? 如果您冷靜地思考,則可能會執行與此處概述的步驟類似的操作:

  1. 評估 情況。 然後,如果對您而言不安全,則盡可能消除危險源。
  2. 帶來 在專業緊急服務中,尤其是在這種非常嚴重的傷害情況下。
  3. 控制台 避免移動孩子,以免造成更多的疼痛或傷害。 讓他們放心,您知道這很痛,即使沒有人看到他們受傷,他們也受到了嚴重傷害。
  4. 瀏覽 如果可能,請仔細考慮受傷的全部範圍。
  5. 環境: 保持溫暖,舒適和安全。
  6. 專業人士,允許接管受傷和受創傷的孩子,並將其轉移到安全地點進行適當治療,以穩定,照顧並幫助醫治事故受害者。

因此,讓我們將同樣的原則應用於非常悲慘和令人沮喪的情況,即已經向長者報告了兒童遭受性虐待的情況。 長者應該做什麼? 如果他確實在意羊群中的成員,則與上述情況下的任何父母一樣。

  1. 評估 首先將自己和他人面臨的持續危險隔離開來,以便在不進一步傷害自己或受害者的情況下提供幫助。 這將意味著確保被指控的肇事者沒有進一步接觸該兒童或其他兒童的機會,只要老年人能夠影響這種情況。
  2. 帶來 在專業的緊急服務中,世俗當局。 他們的人員經過專門培訓以處理此類嚴重事件,也許更重要的是,他們在處理這些事件方面經驗豐富。 相比之下,長者可能只知道理論上的急救,而不是完全康復受害者所需的複雜手術或療法。
  3. 控制台 並向受害人保證,他們將得到會眾的幫助,而不會因失職而從會眾中解救出來,只是因為沒有其他人看到他們受傷,而且他們可能正在抨擊他們遭受嚴重的精神痛苦。
  4. 瀏覽 如果可能,請仔細聆聽受害者所說的話,以全面了解受傷情況。 顯然,痛苦中的孩子不會彌補假傷。
  5. 環境 在專業協助到達時,進一步控制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痛苦和傷害,並避免進一步的傷害。 通過發出危險警告,確保沒有其他人以相同的方式受傷。 也許在公開場合說:“會眾中有虐待兒童的指控,請確保您的孩子沒有處於可能受到傷害的境地,並且不要害怕直接向此類人員報告此類事件來保護自己和其他孩子世俗當局立即獲得幫助。”
  6. 專業人士 允許他們接手提供幫助和幫助,遠遠超出了長者的專業知識,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很有可能實現最佳康復。

充滿愛心的父母以及充滿愛心的長者決不會堅持對遭受生命改變的傷害的受害者進行自我治療,而這些傷害超出了他們的處理能力和治愈能力。

用分叉的舌頭繼續講話

13段指出:

長者是否遵守世俗的法律,向世俗當局舉報虐待兒童的指控? 是。 在存在此類法律的地方,長者努力遵守關於舉報虐待指控的世俗法律。 (羅馬書13:1)這些法律與上帝的法律不衝突。 (使徒5:28,29)因此,長者在得知指控後,便立即尋求指導,以指導他們如何遵守有關舉報的法律。”

這是另一個聽起來不錯的聲明,但正如他們所說的那樣,證明存在於布丁中。 它沒有說的是,如果有一個轉義子句,他們可以使用它來證明不報告,那麼他們將使用它。 他們尋找誰的方向? 制定法律的當局。 不可以,是本組織的法律部門,並且在幾乎所有情況下都必須遵守當局的規定。 另請注意限定詞“努力”表示“嘗試”。 為什麼說他們嘗試遵守? 這意味著他們並不總是遵守。 一個要么遵守,要么不遵守。 我試圖遵守=我沒有遵守。 很難想到不遵守報告法律的正當理由。 如果有人知道,請在評論中明確提及。

第14段以類似的方式繼續說:

長者向受害人及其父母和其他人保證在知道此事的情況下可以自由向世俗當局舉報虐待的指控。 但是,如果該報告是關於某人的,該人是會眾的一員,然後此事在社區中廣為人知,該怎麼辦? 舉報的基督徒是否應該感到自己為上帝的名字帶來了責備? 不。施虐者是指責上帝名字的人。”

一個人可以閱讀以下潛台詞,認為“父母和其他人可以自由舉報指控,但長輩除非受到世俗當局的逼迫,否則除非被迫踢和尖叫,否則本組織也不要你“。

最後兩句話部分地證實了這一點,當它說:“記者應該感到他為上帝的名帶來了責備?” 和答案 “沒有。 虐待者是指責上帝的名字的人。” 然而, 這種說法仍然暗示著將其公然化為上帝的名字,只是這不是記者的錯。 大多數證人在閱讀這兩個句子後可能仍會決定拒絕舉報,因為他們仍然會對責備負責,因為錯誤的想法是,如果他們保持沉默並且不為公眾所知,那麼他們將停止責備。 實際上,他們將通過掩蓋它來使它變得更糟。

重申兩證規則

15和16段確保他們重申其立場,即必須成立兩名證人才能成立司法委員會。 標題為“在會眾中,在長者採取司法行動之前,為什麼至少需要兩名證人?”

15段落繼續說“這項要求是聖經的高標準正義的一部分。 如果沒有供認不當行為,則需要兩名證人提出指控,並授權長者採取司法行動。 (申命記19:15;馬太福音18:16;讀1提摩太書5:19。)”

我們已經討論過了 二證人的立場 的組織機構,然後以腳本形式深入我們的網站。 (點擊鏈接). 因此,在這裡,我們僅解決第15段中的評論。 所引用的經文中沒有任何內容表明長者有權採取司法行動。 在聖經中找不到名為“司法委員會”或類似名稱的實體。

此外,Matthew 18:16正在討論與該問題有關的一個或兩個其他證人的創建,方法是在其他證人在場的情況下與肇事者討論,而不是針對原始訴訟。 (注意:本次審查不建議受害人必須獨自面對犯罪者來創造更多的證人。馬修的內容很清楚地討論了一個成年基督徒意識到另一個成年基督徒的罪行的情況。耶穌沒有告訴我們如何處理違反該國法律的罪行,他也不意味著我們應該像我們自己的國家一樣,以自己的法律和刑法制度行事。)

提摩太前書1:5的上下文,例如第19節,是在談論閒聊和乾預他人的事務。 當然,聽取八卦和閒話在他人事務中引起的指責是錯誤的,因為事實通常很薄弱。 由兒童提出的關於他們受到虐待的指控,或由父母代表其子女提出的指控,均不構成八卦或乾預。

還要注意耶穌在約翰8中關於兩個見證人的觀點:17-18,“17另外,在您自己的法律中,寫著:“兩個男人的見證是真實的。” 18我是一個為自己做見證的人,而送我的天父也為我做見證。”

在這裡,第二個見證人耶和華見證了耶穌是基督,而不是耶穌講授的行為和舉止證明了他是彌賽亞。 (一位性格見證人,耶穌沒有在他所說的話中撒謊)。

至少一個肯定的項目是同一段(15)的最後部分,其中指出:“這是否意味著在可以向當局舉報虐待指控之前,需要兩名證人? 否。此要求不適用於年長者或其他人舉報犯罪指控。”

然後恢復正常服務。 備份您的JW廣播聲明中的“面對您”聲明,我們將永遠不會改變基於聖經的立場” 沒有兩個證人對同一行為或另一項不同事件的指控,就不會成立司法委員會。 在第16段中說, “如果個人否認指控,則長者會考慮證人的證詞。 如果至少有兩個人(即提出指控的人和可以證實被告的這一行為或其他虐待兒童行為的人)提出指控,則將組成一個司法委員會。'' 因此,在這裡我們沒有考慮作為證人的物理證據,也沒有考慮被告關於他們是否可信的證詞的反應和解釋。 只是向本組織內戀童癖犯罪者發出的明確信息,如果您不認罪,並確保只有一名證人,您將能夠繼續犯罪,尤其是當您假扮耶和華的名字時。

誰真正在責備上帝的名字? 濫用者還是本組織?

整個法西斯頑固的態度令人作嘔。 考慮到他們自稱是耶和華的世俗組織,正是該組織的固執態度引起了上帝的名聲。 當我們看到管理機構及其幕後決策者在保護戀童癖方面有既得利益時,我們就可以原諒,因為我們看到他們在保護這類罪犯免受其行為後果的努力。

第16段的其餘部分也沒有太大希望。 考慮到即使召開司法聽證會,也是秘密進行的。 這裡沒有明確的指示或指示,將警告教會。 內容為:

即使不能由兩名證人確定不當行為,長者也承認可能犯下了嚴重罪行,這一罪行深深傷害了他人。 長者為可能受到傷害的任何個人提供持續的支持。 此外,長者對所指控的虐待者保持警惕,以保護會眾免受潛在危險。”

關於“長者會不斷提供支持”, 這是否包括剝奪原告的誹謗權,從而剝奪受害者在本組織內的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他們要么避開他們,要么期望他們這樣做,從而使心理創傷更嚴重? (有許多關於這種情況的報告)。

在這種情況下被指控誹謗的大多數人寧願悔改而不是被剝奪他們的親身經歷並失去他們的家人和朋友,這是否不合理? 因此,如果情況是這樣的話,如果這些兒童遭受性虐待的受害者/指控者堅持自己的故事,並向世俗當局報告了這些指控,那麼他們說謊的機會就很小。

第17和18段涉及司法委員會的作用。 它的部分內容為:

長者出於對兒童福利的關注,可以在會堂私下警告未成年人的父母,他們有必要監視他們的孩子與個人的互動。”

但是,這些警告僅在與司法委員會有關的情況下才提及,這意味著要么有供認,要么是據稱在兩名證人證明控告後,被指控的虐待者r悔。 但是,“如果他不pent悔,就會被開除,並向會眾宣布”, 如果濫用者繼續參加會議,或者家人仍在會眾中,仍然無法突出濫用者仍然可能構成的危險,那麼仍然有可能聯繫。 沒有跡象表明在這種情況下會發生私下警告,並且向會眾發布的公告從未提供此人為何被解散的詳細信息。

可悲的是,通過遵循Matthew 18:17中的聖經先例可以避免許多這樣的情況,在該先例中,建議將不悔改的罪人問題普遍地引入教會。 (注意:該帳戶沒有說“會眾長老在秘密中”。申命記22:18-21和其他經文顯示審判和聽證是在公開場合進行,而不是秘密進行的)。

保障孩子的唯一途徑

文章的一個很好的部分是最後一部分,涵蓋了19-22段,它鼓勵父母幫助孩子意識到危險並避免成為受害者。 提交人確實想知道,本組織由於目擊者,尤其是目擊者父母在所引用條款中聽從好律師的眼淚,本來可以避免多少次虐待案件。

我的母親非常小心她允許我進入的情況。她教了我一些重要的事情,以便我保護自己,這是在大多數引用的文獻出版之前。 同樣,我和我的配偶也對我們的孩子進行了培訓並對其進行了仔細的監視。 根據我在大型會議上看到的情況,許多見證人的父母對於年幼的孩子以及他們可能在哪里或與他們相處太過信任。 年齡在10歲以下(有時甚至以下)的年輕人被允許在無人陪伴的情況下上廁所。 這總是涉及到他們父母看不見的距離,以及在向公眾開放並靠近道路的公共體育館。 儘管組裝管理部門早些時候宣布平台讓父母始終陪伴孩子,但這種情況還是發生了。

總結

總體而言,這似乎是一種公共關係活動,旨在通過聲音來安撫隨便的觀察者。 但是,它僅包含外圍更改,對於它所說的內容,它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它的重要性。 毫無疑問,這將使那些不想看得太深並希望繼續相信本組織不會做錯事的人感到滿意,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上帝的組織。

它的作用如下:

  • 未能藉此機會徹底檢查本組織更好地保護兒童的程序。
  • 向本組織中隱藏的戀童癖者發出信號,表示如果小心謹慎,他們仍然可以繼續擺脫犯罪。
  • 沒有人為的人為的司法委員會制度無法改善此類事項的處理。
  • 不能積極鼓勵世俗當局充分利用專業服務來阻止問題的發生和幫助受害者應對已經產生和發現的問題。

隨後是給理事會及其助手的一封公開信。

給管理機構及其代表的公開信

在以賽亞30:1中,以賽亞說“耶和華的話語是固執的兒子們的禍患。 而不是出於我的精神而傾瀉而出,以增添罪惡。”

是的, 恥辱,恥辱,恥辱 你們自稱是​​上帝的組織和基督的代表,卻對如何運用真正的正義和愛心對待自己的羊群沒有任何概念。

此外,“世俗”的權威和機構總是向您展示您。 與聲稱自己是上帝組織的組織相比,他們擁有更好的機制,可以為兒童提供更好的正義和更好的保護。 他們甚至指出兩位證人在你的聖經理由上的缺陷。[八] 儘管如此,您仍然自豪地繼續拒絕進行改革。 當您的政策繼續允許創造不必要的受害者及其所有苦難時,正是您在譴責上帝的名和基督。

當基督談到像你這樣的人(領導機構及其代表)時,我們將以基督的話作為結尾。 在Matthew 23:23-24中,他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 因為您付出了薄荷糖,蒔蘿和小茴香的十分之一,但您卻忽略了法律中更為重要的事項,即正義,仁慈和忠實。 這些事情是必須要做的,但不要忽略其他事情。 24位盲導,他們拉緊the子,卻吞下駱駝” 他在Mark 9:42中警告說 “無論誰跌倒了那些相信的小傢伙中的一個,如果把像驢子翻過的磨石放在脖子上,而實際上卻被扔進大海,對他來說都會更好。”

別再絆腳石了!

 

 

 

 

[I]的 看到 在YouTube帳戶對Christine的採訪之後,作者所知。

[II] 請參閱以下內容 Eric的YouTube帳戶.

[III] 這並不是說它不會發生,只是說它是罕見的,否則我們將聽到這樣的司法不公。

[IV] 聲稱任命長老和部長僕人是出於聖靈。 請參閱有組織地完成我們的工作。p29-30第5段,第3條:“我們對會眾中受精神任命的監督員表示感謝。”

[V] 看到 此鏈接 有關詳細的統計信息,請訪問rainn.org。

[六] 例如,請參見澳大利亞虐待兒童高級委員會,該組織在過去的60年來未曾報告過至少1000事件的一例。

[七] 被告知要撒謊以阻止某人被真實的事實所困擾。 (英語,–注:美國的理解不同)

[八] 參見澳大利亞皇家虐待兒童高級委員會安格斯·斯圖爾特(Angus Stewart)向G傑克遜弟兄詢問申命記22:23-27。 參見第43 \ 15971頁的成績單155.pdf參見 http://www.childabuseroyalcommission.gov.au/case-study/636f01a5-50db-4b59-a35e-a24ae07fb0ad/case-study-29,-july-2015,-sydney.aspx

 

Tadua

Tadua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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