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ws15 / 01 p。 18 3月16-22]
“除非耶和華蓋房子,否則是徒勞的
它的建造者會為此努力” – 1 Cor。 11:24
本週的學習中有一位出色的聖經顧問。 基督教之前的聖經沒有為婚姻伴侶提供很多直接的建議。 《基督教聖經》中有更多關於維持成功婚姻的指示,但即使如此,它仍然很少。 事實是,聖經不是作為婚姻手冊發給我們的。 婚姻成功所需的原則仍然存在,通過應用這些原則,我們可以實現這一目標。
婚姻中最容易被人誤解的特徵之一就是基督教的首長原則。 人類(男性和女性)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就的,但它們卻有所不同。 一個人獨處是不好的。
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繼續獨處是不好的。 我將為他提供幫助,以補充他。””(Ge 2:18 NWT)
在這種情況下,我更喜歡渲染 新世界翻譯。 “補語”可以指“完整性”或“完整性”,或“當添加時完成或組成一個整體的事物; 這是兩個相互補充的部分。”這恰當地描述了人類。 這個人是上帝所設計的交配對象。 同樣,那個女人。 每個人只有成為一個,才能達到耶和華所計劃的完整或豐盛。
在他們原本打算存在的幸福狀態下,沒有罪的敗壞影響,情況就會如此。 罪惡破壞了我們的內部平衡。 它導致某些屬性變得過強,而另一些屬性則減弱。 耶和華告訴婦人這將對婚姻的補充性質造成什麼後果,告訴了這名女子,記載於創世紀3:16:
“您的願望將是您的丈夫,他將統治您。” – NIV
“……您的嚮往是您的丈夫,而他將主導您。” – NWT
一些翻譯對此有所不同。
“而且您會希望控制您的丈夫,但他會統治您。” – NLT
“你會想控制你的丈夫,但他會主宰你。” –淨聖經
無論哪種渲染是正確的,都表明夫妻之間的關係失衡了。 我們已經看到,領導權的極端化已經使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婦女淪為奴隸,而其他社會則完全破壞了領導權原則。
本研究的7至10段落簡要討論了頭目問題,但是由於太多的文化偏見影響了我們對這一主題的理解,因此,實際上我們只是在改造傳統,就很容易以為我們擁有聖經的觀點。和當地文化的習俗
什麼是頭目?
在大多數社會中,當頭是負責任的人。 畢竟,頭部是身體的一部分,它包含大腦,我們都知道大腦控制著身體。 如果您要求普通的Joe給您提供“ head”的同義詞,那麼他很可能會提出“ boss”。 現在有一個詞並沒有使我們大多數人感到溫暖,模糊。
讓我們花一點時間來清除我們各自的教養所造成的灌輸的偏見和偏見,並從聖經的角度重新審視領導權的含義。 考慮以下聖經中的真理和原則是如何相互作用的,以改變我們的理解。
“但是我想讓你知道基督是每個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而上帝是基督的頭。” – 1Co 11:3 NET聖經
“……我最真實地對您說的是,兒子不能主動做一件事情,而只能做父親看到的事情。 對於一個人所做的任何事情,聖子也以類似的方式做……。 正如我所聽到的,我判斷; 我作出的判斷是公義的,因為我尋求的不是我自己的意願,而是尋求送我的人的意願。”(Joh 5:19,30)
“……丈夫是妻子的頭,就像基督是會眾的頭……”(弗5:23)
哥林多前書11:3為我們提供了清晰的命令鏈:耶和華歸於耶穌; 耶穌歸於那人; 男人對女人。 但是,這種特殊的命令結構有一些不尋常的地方。 根據約翰5:19,30的說法,耶穌沒有採取任何主動行動,而只是看他父親所做的。 他不是您的原型老闆-專制和自負。 耶穌不會以自己的立場為藉口,以自己的方式行事,也不會以別人為首。 相反,他向父親奉獻了自己的意志。 義人不能以上帝為頭,而耶穌只做他所見父所做的事,也只願上帝所願,所以我們不能以耶穌為頭。
遵循以弗所書5:23的這種推理方法,難道不遵循這個人一定像耶穌嗎? 如果他要成為1科林斯人11:3所要求的負責人,那麼他就不能採取任何主動行動,而只能做他看到基督所做的事情。 基督的旨意就是人的意志,正如上帝的旨意就是基督的旨意一樣。 因此,男人的頭領不是授權他統治和征服女人的神聖許可證。 是的,人們這樣做是因為我們罪惡國家給我們的集體心理造成了不平衡。
當男人統治女人時,他就是不忠於自己的頭。 本質上,他正在打破指揮鏈,並立志成為反對耶和華和耶穌的領袖。
在保羅關於婚姻的討論的開場白中,發現了人必須避免與上帝發生衝突的態度。
“因懼怕基督而彼此服從。”(以弗所書5:21)
我們必須像基督一樣服從所有其他人。 他過著自我犧牲的生活,將他人的利益置於自己的之上。 領導不是要以自己的方式擁有事物,而是要為他人服務並提防他們。 因此,我們的領導必須受愛支配。 在耶穌的案例中,他非常喜歡會眾,以至於“為自己獻身,以使他成聖,並用這個詞用水浴清洗……”(以弗所書5:25,26)世界上充斥著國家元首,統治者,總統,總理,國王……但是,有多少人表現出耶穌所表現出的自我捨棄和謙卑的服務呢?
關於尊敬的話
乍一看,以弗所人5:33似乎不均勻,甚至偏向男性。
“不過,你們每個人都必須像他自己一樣愛他的妻子; 另一方面,妻子應該對丈夫有深深的敬意。”(Eph 5:33 NWT)
為什麼沒有給丈夫任何忠告妻子的忠告呢? 男人當然應該尊重妻子。 為什麼不告訴女人像自己一樣愛丈夫呢?
只有當我們考慮男性和女性的不同心理構成時,這節經文中的神聖智慧才顯現出來。
男人和女人對愛情的理解和表達方式都不一樣。 他們將不同的行為解釋為愛或不愛。 (我在這裡說的是一般性問題,當然會有孤立的例外情況。)您會經常聽到一個男人抱怨他的妻子不再告訴他她愛他了。 通常不是問題,不是嗎? 然而,女性珍視頻繁的口頭表達和愛的象徵性信物。 不請自來的“我愛你”,令人驚訝的鮮花花束或意想不到的愛撫,只是丈夫可以向妻子保證自己持續不斷的愛的一些方式。 他還必須意識到,女性需要大聲疾呼,分享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第一次約會後,大多數少女會回家並打電話給最親密的朋友,討論約會期間發生的一切。 這個男孩可能會回家,去喝酒,看體育比賽。 我們與眾不同,第一次結婚的男人必須了解女人的需求與自己的需求有何不同。
男性是解決問題的人,當女性想要解決問題時,他們常常只是想听聽自己的耳朵,而不是固定的男人。 他們通過溝通表達愛意。 相反,當許多人遇到問題時,他們會退居到該人的洞穴中嘗試自己解決問題。 女人經常認為這是不討人喜歡的,因為她們感到被拒之門外。 這是我們男性必須了解的事情。
男人在這方面是不同的。 即使是密友,我們也不會主動提出建議。 如果一個人告訴一個朋友如何做某事或解決某個問題,那意味著他的朋友沒有能力自己修理它。 它可能被當成放下腳步。 但是,如果一個人向朋友求教,這就是尊重和信任的標誌。 這將被視為一種讚美。
當一個女人通過信任男人,不懷疑他,不懷疑他來表達對男人的尊重時,她說的是男性,“我愛你”。 一個受到別人尊重的人並不想失去它。 他將更加努力地保持和發展它。 一個感到妻子尊敬他的男人只會更加討好她,以保持並增進這種尊敬。
在以弗所書5中,上帝告訴男人和女人:33是彼此相愛。 他們倆都得到了相同的建議,但都根據他們的個人需求量身定制。
關於寬恕的話
在11至13段落中,文章談到了需要相互自由寬恕的必要性。 但是,它忽略了硬幣的另一面。 引用Mt 18:21時,如果忽略了盧克所提供的更完整的原理,22就是這樣:
注意自己。 如果您的弟弟犯了罪,請給他譴責,如果他的悔改請原諒。 4 即使他一天對您犯了七次罪,而他又七次回到您身邊說:“我悔改,您也必須原諒他。”(路加福音17:3,4)
誠然,愛可以掩蓋眾多的罪過。 即使冒犯的一方沒有道歉,我們也可以原諒。 我們可能會這樣做,因為這樣做我們的伴侶最終會意識到他(或她)傷害了我們並向他道歉。 在這種情況下,寬恕先於耶穌的悔改。 但是,您會注意到,他寬恕的要求(一天甚至七次(“七”表示飽腹))與a悔的態度聯繫在一起。 如果我們總是寬恕而從不要求對方re悔或道歉,那我們是不是在助長不良行為? 那會是多麼的愛? 寬恕是維持婚姻統一與和諧的重要素質,而準備承認自己的過失或過失至少同樣重要。
關於婚姻的討論將在下周繼續進行,主題為“讓耶和華鞏固和保護您的婚姻”。
“一束令人驚訝的鮮花,”這對我來說很突出。 我的妻子去參加猶太人大會或休閒。 當她不在的時候,我打掃房子,我不喜歡流浪漢,在那兒放了40美元的餐桌花,以示歡迎。
她花了兩天時間才注意到他們。 從那以後我還沒有買過她的花。
你好Meleti,
謝謝你的好文章。 這非常清楚而且很有幫助。 這有助於我看到耶和華之類的事物,並使男女平等。 而你是對的,你提到的聖經經文沒有給予我們統治的權利。
您在聖經中哪裡看到男女平等? 聖經教導平等的反面。 我們是不同的。 並不意味著價值降低。 平等是一種反基督教的教義。 世俗哲學教導性別是一種社會建構。 男人和女人是完全一樣的。 這顯然違反了聖經和科學。 聖經講到給弱小的船以榮耀。 並不是說他們是同一艘船。 性別角色貫穿聖經。 對於男人應該如何對待女人有不同的指示。 相對於女性應該如何對待... 閱讀更多 ”
克里斯,您好:不確定Libertas是否會回應,因為他的評論可以追溯到四年前。 但是,平等有不同的方面。 顯然,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在上帝的旨意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但是在上帝的眼中,這兩個都不比另一個更有價值。 可能會有所不同但仍然相等。 通常,男人更強壯,但是女人可以更好地應對重力。 關於以弗所書中關於性別的不同顧問的問題,我認為聖經在說同樣的話。 一般來說,女性需要聽... 閱讀更多 ”
該視頻不僅具有教育意義。 這也很有趣。 謝謝。
“除非耶和華建造房屋,但建造者在房屋上努力工作是徒勞的。” — PS。 127:1a。
任何對丈夫/妻子溝通問題感興趣的人都可以參考該教學視頻。 不到2分鐘的時間: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EDhdAHrOg
Meleti:關於Gen 3:16的不同渲染,以下是NAC-Genesis評論(Kenneth A. Mathews,第一卷,第251頁),涉及Gen 3:16b背後的翻譯問題:儘管性“願望”更好地符合第15節的要求,更是由創世記4:7b提出的更好的解釋,在該解釋中,“願望”和“規則” [masal]再次串聯出現: masal]。 在[Gen.]第一章中。 4“罪”就像一隻動物,一旦被激怒就會攻擊該隱。 克服該隱是“渴望的”,但是上帝對該隱提出的挑戰是... 閱讀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