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一位讀者提請我注意 博客文章 我認為這反映了大多數耶和華見證人的道理。

文章首先在自稱為“無靈感,容易犯錯”的耶和華見證人領導機構與其他同樣“沒有靈感也不會犯錯”的團體之間進行了比較。 然後得出結論: 反對者聲稱,由於領導機構並非“受到啟發或無懈可擊”,我們不必遵循他們提出的任何指示。 但是,這些人願意遵守非“啟發性或絕對可靠”的政府制定的法律。 (SIC)

這聽起來合理嗎? 不,它有兩個層次的缺陷。

第一個缺陷: 耶和華要求我們服從政府。 沒有這樣的規定來統治基督教會。

“讓每個人都服從上級權威,因為除了上帝以外沒有其他權威; 現有的權威被上帝置於相對位置。 2 因此,反對權威的人都會反對上帝的安排。 那些反對這一立場的人將對自己提出審判……因為這是上帝為你服務的部長。 但是,如果您做的是壞事,請保持恐懼,因為它帶有劍並非沒有目的。 這是上帝的大臣,是對那些實踐壞事的人表示憤怒的報仇者。”(Ro 13:1,2,4)

因此,基督徒服從政府是因為上帝告訴我們。 但是,沒有經文可以指定一個理事機構來統治我們,擔任我們的領導人。 這些人指出馬太福音24:45-47,聲稱聖經賦予了他們這種權威,但是這個結論有兩個問題。

  1. 這些人為自己承擔了忠實謹慎的奴隸的角色,儘管這種稱呼只有在耶穌返回後才被授予(這仍是未來的事件)。
  2. 忠實謹慎的奴隸的作用是一種餵養,而不是統治或統治。 在路加福音(Luke)12:41-48中找到的比喻中,從未描述忠實的奴隸下達命令或要求服從。 這個寓言中唯一擔負對他人的權威的奴隸是邪惡的奴隸。

“但是,如果那個奴隸在心裡說'我的主人遲到了,'並開始毆打男女僕人,吃喝喝酒都醉了,那奴隸的主人46將在他不期望他,一個小時不知道他,他將以最嚴厲的懲罰他,並給他一部分不忠的人。”(Lu 12:45,46)

第二個缺陷 就是這種推理是我們對政府的服從是相對的。 管理機構不允許我們給予相對服從。 使徒站在以色列國的世俗權威面前,而以色列民族恰巧也是該國的屬靈管理機構-一個由上帝,他的子民所選擇的國家。 然而,他們大膽地宣稱:“我們必須服從上帝,而不是人類。”

你跟隨誰?

匿名作者推理的真正問題是他或她的前提不是聖經的。 此處顯示:

“您是否應該放棄一個既“沒有靈感也沒有錯誤”的人,追隨那些沒有靈感或沒有錯誤的人,僅僅是因為他們指責對方,例如這是一件壞事?”

問題是,作為基督徒,我們唯一應該跟隨的是耶穌基督。 跟隨任何一個人,無論是耶和華見證人的管理機構,還是真正屬於您的人,都是錯誤的,對我們以他寶貴的生命血購買我們的主人不忠。

服從帶頭者

我們在文章“服從或不服從”,但總而言之,希伯來書13:17中的“服從”這個詞與使徒行傳5:29中的聖使徒之前的使徒所使用的詞不同。 在我們的一個英語單詞中,有兩個希臘語單詞表示“服從”。 在使徒行傳5:29中,服從是無條件的。 只有上帝和耶穌應該得到無條件的服從。 在希伯來書13:17,將“說服”更精確的翻譯。 因此,我們欠別人帶頭的服從是有條件的。 什麼? 顯然是關於他們是否符合上帝的話。

耶穌任命的人

作者現在將重點放在Matthew 24:45作為參數敲擊者。 原因是 耶穌任命了管理機構,因此我們要挑戰他們嗎?  有效的推理,如果實際上是真的。 但是嗎?

您會注意到,對於該標題下第二段中的任何陳述,作者均未提供任何聖經證據,無法證明該管理機構是由耶穌任命的。 實際上,似乎很少進行研究來驗證這些陳述的準確性。 例如:

“根據我們的計算,當丹尼爾的七次預言(但以理書7:4-13)在27年結束時,大戰爆發了……”

通過該超鏈接進行的計算表明,七次終止於1914的十月。 問題是,戰爭已經從那年的七月開始了。

“……後來被我們稱為聖經的學生,繼續按照基督的指示(門徒9和10)不斷地傳道,直到今天的統治機構……”

實際上,他們沒有門對門講道,儘管有些書記員這樣做,但更重要的是,基督從未指示基督徒門對門講道。 仔細閱讀路加福音第9章和第10章,可以發現他們被送到村莊,並且很可能在保羅所證明的地方在公共廣場或當地的猶太教堂中傳道; 然後,當他們發現有興趣的人時,他們要說在那所房子裡,而不是一個個地搬到另一個房子,而是從那個基地傳教。

無論如何,而不是花更多的時間來揭穿這裡所做的錯誤斷言,讓我們開始關注這個問題。 管理機構是忠實謹慎的奴隸嗎?如果是的話,這會傳達給他們什麼權力或責任?

我建議我們更全面地看一下路加福音12:41-48中耶穌對忠實奴隸的寓言。 在那裡,我們找到了四個奴隸。 一個被證明是忠實的,一個被稱霸於羊群而被證明是邪惡的,第三個由於故意無視主的命令而被毆打多次,第四個也被毆打,但睫毛較少,因為他的抗命是由於無知-不管是故意還是愚昧,都沒有說。

請注意,未識別四個從屬 之前 主回來了。 目前,我們不能說誰是奴隸,誰會被毆打或打得很少。

邪惡的奴隸宣布自己是耶穌復活之前的唯一真正的奴隸,但最終擊敗了主的僕人並放縱了自己。 他得到最嚴厲的判斷。

忠實的奴隸沒有見證自己,而是等待主耶穌回來發現他“這樣做”。 (John 5:31)

至於第三奴隸和第四奴隸,如果耶穌命令他們服從他們,他無疑會服從他們的命令,那麼耶穌會責怪他們不服從嗎? 幾乎不。

有沒有證據表明耶穌委託一群人來統治或統治他的羊群? 寓言說餵養不支配。 管理機構的David Splane將忠實的奴隸與帶給您食物的侍應生進行了比較。 服務員不告訴你吃什麼,什麼時候吃。 如果您不喜歡這種食物,那麼服務員不會強迫您食用。 而且服務生不准備食物。 在這種情況下,食物來自上帝的話。 它不是來自人。

如果最後的兩個奴隸沒有獲得決定主對他們的旨意的手段,那麼他們怎麼會遭到招致的抗命。 顯然,他們有能力,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可以觸及相同的上帝聖言。 我們只需要閱讀它。

因此,總而言之:

  • 忠實的奴隸的身份在主回來之前是未知的。
  • 奴隸的任務是養活他的同伴奴隸。
  • 奴隸無權管理或統治他的同伴奴隸。
  • 最終統治這個同伴的奴隸是邪惡的奴隸。

該文章的作者在此標題下的第三段中指出,他讀了一個至關重要的聖經段落: “從來沒有人將無誤或靈感作為奴隸的條件。 耶穌等於虐待那個奴隸等於不服從他,處以重罰。 (Matthew 24:48-51)”

不是這樣讓我們閱讀引用的聖經:

“但是,即使那個邪惡的奴隸在心裡說,'我的主人正在延遲,' 49 然後他開始毆打他的同胞奴隸,並與確認的醉漢一起吃飯和喝水,”(MNUM 24:48,49)

作家倒退了。 就是那個邪惡的奴隸,是一個奴役它的傢伙,毆打他們,沉迷於食物和飲料。 他並沒有違反同胞的要求。 他在毆打他們,使他們服從他。

這段話很明顯地證明了這位作家的天真: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表達合理的關切。 我們可以直接與總部聯繫,也可以與當地長者就可能與我們有關的事情提出真誠的問題。 行使任何一種選擇都不會受到任何集體制裁,也不會被“皺眉”。 但是,值得牢記需要耐心。 如果您的問題沒有得到立即解決,這並不意味著沒有人在乎,或者某些神聖的信息正在傳達給您。 只需等待耶和華(彌迦書7:7),問問自己,你會去誰那裡? (約翰福音6:68)”

我想知道他是否曾經“表達過合理的擔憂”。 我擁有-並且我認識其他擁有-尤其是如果這樣做不止一次,我會發現它非常“不贊成”。 至於實行“不實行集體制裁”……最近任命長官和部長的安排發生了變化,賦予巡迴監督所有任命和罷免的權力,我從他們的人數中獲悉,當地長老必須這樣做的原因在CO訪問之前幾週提交書面建議,以便給分公司辦公室時間檢查他們的檔案,以查看所涉兄弟是否有“正當顧慮”(正如作者所說)。 如果他們看到表明有質疑態度的文件,則不會任命該兄弟。

本段以具有諷刺意味的問題結尾。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因為引用的經文包含了答案。 “你會去哪裡?” 當然,為什麼耶穌基督像約翰福音6:68所述。 以他為我們的領導人,我們別無他法,除非我們想重複亞當或渴望國王的以色列人的罪惡,並請人統治我們。 (1山姆8:19)

人類狀況

在此字幕下,作者推理: “……歷史表明,腐敗的和不討好的宗教領袖曾經而且可能如此。 理事機構也有自己的錯誤。 但是,將理事機構與那些糟糕的領導人混為一談是錯誤的。 為什麼? 原因如下:”

然後他或她以點的形式提供答案。

  • 他們沒有集體或個人的政治隸屬關係。

不對。 他們加入了聯合國 作為1992中的非政府組織(NGO),如果沒有在報紙上的文章中公開,則很可能仍是成員。

  • 他們對調整持開放態度,並給出調整的理由。

他們很少負責調整。 諸如“某些思想”或“曾經的思想”或“所教出版物”之類的短語是常態。 更糟糕的是,他們幾乎從不為錯誤的教導道歉,即使這種做法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甚至造成生命損失。

稱他們經常進行“調整”的人字拖確實是在濫用這個詞的含義。

也許他的作家所作的最殘酷的陳述是 “他們不想盲從”。 他或她甚至將其斜體! 只是嘗試拒絕他們的“調整”之一,看看它會導致什麼。

  • 他們服從上帝而不是人。

如果這是真的,那麼在我們開始在媒體上目睹的情況下,一個又一個國家將不會出現迅速增長的兒童性虐待醜聞。 上帝要求我們服從上級當局,這意味著我們不隱藏罪犯也不掩蓋犯罪。 但是,在澳大利亞1,006例有記錄的戀童癖案件中,管理機構及其代表沒有報告這一罪行。

本文以以下摘要結尾:

“顯然,我們有理由信任並服從理事機構給出的指示。 沒有服從聖經的依據是沒有聖經依據的。 為什麼不參加 (SIC) 發揮自己的權威並獲得與這樣謙卑敬畏上帝的人交往的好處?”

實際上,情況恰恰相反:服從他們的指示也沒有聖經依據,因為他們的權威沒有聖經依據。

梅萊蒂·維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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