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如何在2012年的地區大會上錯過這個機會,但是拉丁美洲的一個朋友(他們現在正在舉行本年度的地區大會)引起了我的注意。 週六上午的第一部分向我們展示瞭如何使用有關耶和華見證人的新書。 在提到耶和華百姓的世俗組織時,該部分使用了“我們的精神母親”一詞。 現在,加拉太書中發現了唯一使用“母親”一詞來指代一個組織或個人團體的經文:

“但是上面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Gal 4:26)

那麼,為什麼我們要為地球上沒有出現在聖經中的組織創造一個角色呢?
我進行了一些研究,以查看是否可以從我們的出版物中回答該問題,但很驚訝地發現沒有書面形式支持這一概念。 但是我在裝配和會議平台上聽到過反複使用的術語,甚至在鼓勵我們遵循從分支機構服務台獲得的一些令人不快的方向時,甚至有一個電路監督者曾經使用過該術語。 它似乎已悄悄滲入我們的口頭傳統,同時略過了我們的官方書面理論。
令人驚訝的是,我們多麼容易,毫無疑問地陷入一種思維定勢。 聖經告訴我們不要“放棄母親的法律”。 (箴1:8)如果大會的發言人希望聽眾聽從理事會的話,那麼如果我們看到指導的方向不是謙卑的奴隸,而是家庭中尊貴的族長,那將大大增加辯論的分量。 。 在家裡,母親僅次於父親,我們都知道父親是誰。
也許問題出在我們身上。 我們要恢復對媽媽和爸爸的保護。 我們希望有人照顧我們並統治我們。 當上帝是那個人時,一切都很好。 但是,上帝是隱形的,我們需要信心才能見到他並得到他的照顧。 真理使我們自由,但對於某些人來說,自由是一種負擔。 真正的自由使我們對自己的救贖負有個人責任。 我們必須自己考慮。 我們必須站在耶和華面前,直接對他回答。 相信我們要做的就是屈服於一個有形的人或一群人,並儘他們所能告訴我們要得救,這真是令人欣慰的。
我們的行為是否像撒母耳時代的以色列人一樣,只有一個國王耶和華,並且享有歷史上獨一無二的免責待遇? 卻用“不,但將要成為我們人類的國王”一語將其全部拋棄。 (1 Sam。8:19)讓一個可見的統治者為你的靈魂和永恆的救贖承擔責任可能會令人感到安慰,但這只是一種幻想。 在審判日,他不會站在你旁邊。 是時候我們開始表現得像男人一樣,正視這一事實了。 是時候我們為自己的救贖承擔責任了。
無論如何,下次有人對我使用“精神母親”的論點時,我將引用約翰2:4上耶穌的話:

“女人,我和你有什麼關係?”

梅萊蒂·維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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