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2014的Watch望塔研究– w14 4 / 15 p。 17]

 研究主題文字:“沒有人可以為兩個主人奴役……
你不能為上帝和財富而奴役。” —馬特。 6:24

 幾個月前,當我第一次閱讀本週的 崗樓 學習文章,打擾了我。 但是,我無法確定原因。 當然,在討論這些話題時,當我們的一些兄弟姐妹坐在聽眾面前時,他們會感到公開羞辱。 以這種方式把它們當場似乎是不友善的,因此是不基督教的。
至少對我來說,這是對我們奉獻時間的極大浪費。 當然,我們不必花XNUMX萬個工時來研究僅適用於我們的極少數兄弟的主題嗎? 關於該主題的另一篇輔助文章還不能完成這項工作嗎? 還是每當出現這些具體問題時,長者就可以拿出的小冊子? 當然,一對一的輔導會是幫助我們的兄弟根據這些原則進行推理的最有利方法嗎? 這樣一來,我們便可以利用這八百萬個工時來進行深入的聖經學習,這是我們神權課程所缺乏的; 或者我們可以花一些時間更好地了解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便更加緊密地模仿他。 那就是我們所有人都可以從中受益的指導,而這在我們每週的指導計劃中也太少了。
儘管根據您的觀點,上述所有內容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不是正確的,但對我而言,這些都沒有消除the的感覺,即本文中存在某些其他問題(某些基本問題)。 你們中有些人可能認為我正在變得不必要地批評。 畢竟,本文包含了可靠的聖經原則,似乎很好地適用於所引用的案例歷史。 確實如此。 但是讓我問你這個嗎? 閱讀了這篇文章之後,您認為我們作為耶和華見證人的立場是可以接受的,但不是更可取的是,他去另一個國家掙更多的錢寄回家給您的家人? 還是您對JW印象總是不好? 您是否給人的印像是,這樣做的人只是想按照自己的意願養家糊口? 1 Timothy 5:8,還是他們這樣做是為了謀取財富?[I]的 您是否從這篇文章中了解到,這樣的人不信任耶和華,如果他們只是留在家裡做事,一切都會好嗎?
這是我們應用聖經原則的千篇一律的方法的典型代表,其中存在著我們所有人都應該對此類文章提出的基本問題。
我們正在將原則變成規則。
基督給我們原則而不是法律指導我們生活的原因有兩個。 第一:儘管時代和環境不斷變化,原則始終適用; 第二:原則將權力掌握在個人手中,使我們擺脫了對人類權威的控制。 通過遵守原則,我們直接順服了耶穌基督的頭。 但是,人為的規則將能力從基督手中奪走,並將其交到規則制定者手中。 法利賽人正是這樣做的。 通過制定規則並將其強加於人,他們高舉了自己於上帝之上。
如果您覺得我很苛刻和判斷力高,則該文章沒有製定規則,而只是幫助我們了解這些原則的適用範圍,然後再問自己: 這篇文章給我留下什麼印象?
如果您覺得本文說的是,妻子離家出走,去異國他鄉並為家人寄錢回家總是一件壞事,那麼您擁有的不再是原則,而是一條規則。 如果這篇文章沒有成為規則,那麼我們期望看到的觀點與所提出的觀點有些抵觸; 一些替代案例歷史記錄表明在某些情況下,此解決方案可能是可接受的選擇?
事實是,這篇文章質疑所有在這種情況下敢於出國旅行的人的基本動機,這暗示他們確實只是對尋求財富感興趣。 畢竟主題文本是 墊。 6:24。 因此,除了這些結論之外,我們得出的其他結論僅僅是“為財富而奴役”。
當我在拉丁美洲開創先河時,我與絕望的人們一起進行了許多聖經研究。 一個典型的四口之家住在一個10 x 15英尺的小屋中,該小屋的屋頂是鈑金,側面是張開的竹子。 地板很髒。 父母和兩個孩子在同一個房間裡生活,睡覺,做飯和吃飯。 他們與其他家庭共用一個公共洗手間。 架子上有一個電爐,需要時是爐子;還有一個帶有單個冷水龍頭的小水槽,用於進行所有洗滌,儘管有一個公用的冷水淋浴。 衣櫃裡的一根繩子伸在一根牆的兩個釘子之間。 我坐在由廢棄木材組成的搖搖欲墜的木凳上,而四個人坐在唯一的床上。 他們的生活多過幾百萬。 我不能數像我曾經住過的那所房屋。如果給這個家庭一個機會甚至可以稍微改善一下自己,如果徵求意見,您會怎麼做? 作為基督徒,您將與他們分享聖經的相關原則。 您可能會分享一些您個人意識到的經驗。 但是,您要謙卑地承認自己在基督面前的地位,不要施加任何壓力,以促使他們朝著自己認為正確的決定前進。
我們不在本文中這樣做。 呈現方式產生了污名。 我們那些較貧窮的弟兄們,可能正在考慮在海外的機會,將不再只是為自己權衡聖經原則。 如果他們選擇這門課程,他們將受到侮辱,因為這不再是原則問題,而是規則。
坐在輕鬆的辦公室中,輕鬆地坐在被紐約州帕特森(Patterson)壯麗的鄉村包圍或沃里克(Warwick)即將成為湖邊住宅的地方,散佈這種北美人為人所熟知的家長式生活。 這並不是耶和華見證人獨有的,而是我們與所有原教旨主義弟兄共有的一個特徵。
正如我一開始所說的那樣,自幾個月前我第一次閱讀該研究文章以來,我一直感到a。 感覺到一些基本問題是錯誤的。 似乎很想從基於聖經的好文章中得到這種感覺,不是嗎? 好吧,一旦我意識到引起這種煩惱的感覺就消失了,那是一種潛意識,意識到這裡再次是我們將意志,規則強加於他人的另一個微妙的例子。 我們再次以聖經顧問的幌子,通過規避兄弟姐妹的良知並給予他們我們所稱的“神權統治”,來篡奪基督的權威。 現在我們知道,這僅僅是“人的傳統”的代名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的 值得注意的是 1 Timothy 5:8 即使在所有情況下,父母都在考慮為他們的孩子提供物質和其他方式選擇的情況下,本文中的任何地方都沒有引用該原則。

梅萊蒂·維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58
    0
    希望您的想法,請發表評論。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