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XNUMX月,我們的醫生因為妻子貧血而將我的妻子送往醫院。 事實證明,她的血液計數低得很危險,因為她內部一直在流血。 他們當時懷疑是出血性潰瘍,但在採取任何措施之前,他們必須停止失血,否則,她會陷入昏迷並死亡。 如果她仍然是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那麼她本來會拒絕的-我知道這是肯定的-基於失血的速度,她很可能在一周之內無法倖免。 但是,她對無血學說的信念發生了變化,因此她接受了輸血。 這為醫生提供了進行測試和確定預後所需的時間。 事實證明,她患有無法治癒的癌症,但由於信念的改變,她給了我額外的,非常寶貴的五個月,否則我就不會擁有。

我相信,我們前任耶和華見證人的任何朋友聽到此消息後,都會說她死於上帝的恩寵,因為她損害了自己的信仰。 他們錯了。 我知道,當她在死中入睡時,那是一個上帝的孩子,希望她的心中有義人復活。 她通過輸血在上帝眼中做了正確的事,我將向您展示為什麼我可以如此自信地說。

讓我們從一個事實開始,即在JW事物體系下從終身灌輸中喚醒的過程可能需要數年。 通常,最後一種輸掉的學說是反對輸血的立場。 在我們的情況下就是這樣,也許是因為聖經中關於血的規定如此明確和明確。 它只是說:“戒血。” 三個詞,非常簡潔,非常簡單:“戒血”。

早在1970年代,當我在南美的哥倫比亞進行了數十次聖經研究時,我曾經教我的聖經學生,“戒酒”不僅適用於食用血液,而且還適用於靜脈注射。 我使用了本書中的邏輯,“通往永生的真理”,其內容如下:

“仔細檢查經文,注意它們告訴我們'遠離血液'和'遠離血液'。 (使徒行傳15:20,29)這是什麼意思? 如果醫生要告訴您戒酒,那是否意味著您不應該通過口吃酒精,而是可以將其直接輸注到靜脈中? 當然不是! 因此,“戒血”也意味著根本不將其吸收到我們體內。” (tr第19頁167-168第10段敬虔地尊重生命和血液)

這似乎很合邏輯,很不言而喻,不是嗎? 問題在於該邏輯基於錯誤對等的謬誤。 酒是食物。 血不是。 人體可以並且將吸收直接注入靜脈的酒精。 它不會吸收血液。 輸血等同於器官移植,因為血液是液體形式的身體器官。 血液是食物的信念是基於已經有數百年曆史的過時醫學信念。 直到今天,該組織仍在繼續推廣這種信譽不佳的醫學教學。 在當前的手冊中 血液-生命的關鍵,他們實際上引用了17th 世紀解剖學家的支持。

哥本哈根大學解剖學教授托馬斯·巴索林(Thomas Bartholin,1616-80年)反對:“那些將人類血液用於疾病內部療法的人似乎濫用了血液並嚴重犯罪。 食人族受到譴責。 為什麼我們不憎惡那些用人類血液染色食道的人呢? 類似的是通過嘴或通過輸血工具從切開的靜脈接收外來血液。 神聖律法將這一行動的作者嚇到了,該法禁止食血。

當時,原始醫學認為輸血等於食用血液。 早就被證明是錯誤的。 但是,即使這是相同的-讓我再說一次,即使輸血和吃血是一樣的-根據聖經的法律,這仍然是允許的。 如果您給我15分鐘的時間,我將向您證明。 如果您是耶和華見證人,那麼您正在這里處理潛在的生與死場景。 它可能隨時出現在您身上,就像對我和我已故的妻子一樣,是從左田出來的,所以我認為15分鐘的要求不高。

我們將從所謂的推理開始 真理 書。 本章的標題是“尊敬生命和血液”。 為什麼“生命”和“血液”聯繫在一起? 原因是有關諾亞的血統是第一次出現。 我將從創世記9:1-7中閱讀,並且在整個討論過程中,我將使用《新世界》翻譯。 既然這是耶和華見證人最尊敬的聖經版本,並且就我所知,既然沒有輸血教義是耶和華見證人所獨有的,因此似乎最好只使用他們的譯本來表明教學的錯誤。 所以我們開始。 創世記9:1-7讀到:

“上帝繼續祝福諾亞和他的兒子們,對他們說:“要富有,成為許多人,要充滿大地。 對你的恐懼和對你的恐懼將繼續存在於地球上每個活物,天堂中每個飛行物,地面上所有活動的物體以及所有海洋魚類上。 現在將它們交給您。 每個活著的動物都可以為您提供食物。 就像我給你綠色植被一樣,我也把它們全部給了你。 只能充實其生命-血液-不能進食。 除此之外, 我將要求您核算您的生命線。 我將要求每一個有生命的生物進行核算。 我要每個人都要求對他兄弟的生活進行核算。 任何人流血的人,都會被人流血,因為神照著他造人的形像。 至於你,要富有成果並成為許多,並在地上大量增加並繁衍。” (創世記9:1-7)

耶和華神對亞當和夏娃發出了相似的命令,使他富有成果並成為許多人。但是他沒有包括任何有關鮮血,流血或奪取生命的內容。 為什麼? 好吧,沒有罪,就沒有必要吧? 即使他們犯罪了,也沒有上帝給他們任何法律法規的記錄。 看來他只是退後一步,給予他們自由統治,就像父親的叛逆兒子要求擁有自己的道路一樣。 父親雖然仍然愛著兒子,但還是放手了。 本質上,他說:“走! 做你想做的。 艱難地學習如何在我的屋簷下擁有它。” 當然,任何一個善良而慈愛的父親都會懷著希望,希望他的兒子有一天在學會了教訓後能夠回家。 那不是浪子的寓言中的核心信息嗎?

因此,似乎人類以自己的方式行事了數百年,最終他們走得太遠了。 我們讀:

“……在真神的眼中,大地被毀了,大地充滿了暴力。 是的,上帝看著大地,它被毀了。 所有的肉都毀了它在地上的路。 之後,上帝對諾亞說:“我決定結束一切肉體,因為地球因它們而充滿暴力,所以我要把它們與地球一起毀滅。” (創世記6:11-13)

因此,現在,在洪水氾濫之後,隨著人類有了全新的起點,上帝正在製定一些基本規則。 但是只有少數。 男人仍然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做他們想做的幾乎所有事情。 巴別塔的居民超出了上帝的界限,因此受了苦難。 然後是多瑪和哥摩拉的居民,他們也超越了上帝的界限,我們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同樣,迦南的居民走得太遠,遭受了神的報應。

耶和華上帝並沒有為此發出禁令。 他給諾亞提供了一種教育他的後代的方法,以便使他們幾代人都能記住這個至關重要的真理。 生命屬於上帝,如果您接受它,上帝會讓您付出。 因此,當您殺死動物作為食物時,僅僅是因為上帝允許您這樣做,因為該動物的生命是他的,而不是您的。 您每次通過將動物的血液倒在地上而宰殺動物作為食物時,都承認這個事實。 由於生命屬於上帝,生命是神聖的,因為所有屬於上帝的事物都是神聖的。

讓我們回顧一下:

利未記17:11說:“因為肉的生命在血中,我自己已經將它獻在壇上供你們自己贖罪,因為是血通過生命在其中贖罪了。 。”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

    • 血液代表生命。
    • 生命屬於上帝。
    • 生活是神聖的。

神聖的本身並不是你的血液。 生命是神聖的,所以任何可能歸因於血液的神聖或聖潔都來自它所代表的神聖事物,即生命。 通過吃血,您無法承認對生命本質的這種認識。 象徵意義是我們正在奪走動物的生命,就好像我們擁有它並享有它的權利一樣。 我們不。 上帝擁有那一生。 通過不吃血,我們承認這一事實。

現在我們有了事實,應該使我們能夠看到耶和華見證人邏輯上的根本缺陷。 如果您看不到它,請不要對自己太苛刻。 我花了一輩子的時間自己看。

讓我以此方式說明。 鮮血代表生命,旗幟代表國家。 這裡有一張美國國旗的圖片,美國是世界上最廣為人知的國旗之一。 您知道旗幟不應該在任何時候觸地嗎? 您是否知道有特殊的方法來處理已用完的標誌? 您不應將其簡單地扔進垃圾桶或焚燒。 該標誌被認為是神聖的對象。 人們將為旗幟而死,因為它代表了什麼。 由於它代表什麼,它遠不只是一塊簡單的布。

但是,國旗比它所代表的國家重要嗎? 如果您必須在破壞國旗或破壞國家之間做出選擇,您會選擇哪一個? 您會選擇保留旗幟並犧牲國家嗎?

不難看出血液與生命之間的相似之處。 耶和華上帝說,血是生命的象徵,它代表著動物的生命和人類的生命。 如果歸結為在現實和符號之間進行選擇,您是否認為符號比它所代表的符號更重要? 那是什麼邏輯? 像象徵勝過現實那樣行事,是超文學思想的類型,代表了耶穌時代邪惡的宗教領袖。

耶穌對他們說:“盲人嚮導給您帶來禍害,他們說:'如果有人在聖殿裡起誓,那算不了什麼。 但是,如果有人向聖殿的金子發誓,他就有義務。 愚人和瞎子! 實際上,黃金或使黃金成聖的聖殿哪個更大? 而且,“如果有人在祭壇前發誓,那什麼都不是; 但是,如果有人誓言兌現禮物,他就有義務。 盲人! 實際上,禮物或使禮物成聖的祭壇哪個更大?” 馬太福音23:16-19)

根據耶穌的話,您如何看待耶穌看不起願意犧牲自己孩子的生命而不接受輸血的父母的耶和華見證人? 他們的推理是這樣的:“我的孩子不能取血,因為血代表生命的神聖。 也就是說,血液現在比其所代表的生命更加神聖。 犧牲孩子的生命比犧牲血液更好。”

用耶穌的話來解釋:“傻瓜和盲人! 實際上,血液或血液所代表的生命中哪個更大?”

請記住,有關血液的第一部法律包括這樣的說法,即上帝會要求從任何流血的人那裡取回血液。 耶和華見證人有罪嗎? 管理機構因教該學說而有罪嗎? 耶和華見證人個人是否因對聖經學生永久實行這一教that而感到內blood? 長老因恐嚇耶和華見證會的人在被剝奪公民權的威脅下遵守這項法律而感到內blood嗎?

如果您真的相信上帝是如此死板,那麼請問問自己,為什麼他允許以色列人在出門時食用未適當放血的肉?

讓我們從利未記的最初禁令開始:

“'並且您不得在您居住的任何地方吃任何血液,無論是禽類還是獸類。 凡吃了血的人,就必與他的子民隔絕。”(利未記7:26,27)

注意,“在您的住所”。 在家裡,沒有理由不對被屠宰的動物進行適當的脫血處理。 作為屠宰過程的一部分,倒出的血液將很容易,並且需要有意識地拒絕法律,否則不得這樣做。 在以色列,這種不服從行為至少可以說是無恥的,因為不這樣做會受到死刑的懲罰。 但是,當一個以色列人離開家鄉狩獵時,事情還不清楚。 在利未記的另一部分,我們讀到:

“如果有人(無論是本地人還是外國人)吃了被發現死了的動物或被野生動物撕裂的動物,那麼他必須洗衣服並在水中洗澡,直到晚上不干淨; 那他就乾淨了但是,如果他不洗,不洗澡,他會為自己的錯誤負責。”(利未記17:15,16新世界譯本)

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用血吃肉不是死刑? 在這種情況下,以色列人只需要參加一個儀式的清洗儀式。 如果不這樣做,將再次被公然違抗,因此將被處以死刑,但是遵守該法律允許個人不經懲罰地消耗血液。

這段經文對於證人來說是有問題的,因為它為規則提供了例外。 耶和華見證人說,沒有任何情況可以接受輸血。 然而,在這裡,摩西律法就是這樣的例外。 一個遠離家鄉,外出打獵的人,必須仍然吃東西才能生存。 如果他沒有成功捕食獵物,但遇到了食物來源,例如最近死去的動物,也許是一個被捕食者殺死的動物,即使不再有可能適當地屠宰屍體,他也可以吃東西。 。 根據法律,他的生活比涉及流血的儀式更為重要。 您會發現,他本人並沒有自殺,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流血的儀式毫無意義。 動物已經死了,沒有被他的手殺死。

猶太法律中有一項名為“ Pikuach Nefesh”的原則(“ Pee-ku-ach ne-fesh”)說:“保護生命幾乎超越了任何其他宗教考慮。 當某個人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時,《律法》中幾乎所有其他命令都可以忽略。 (維基百科“ Pikuach nefesh”)

耶穌的時代已經明白了這一原則。 例如,猶太人被禁止在安息日從事任何工作,而違反該法律是一項死罪。 您可能因違反安息日而被處以死刑。 但是,耶穌呼籲他們了解該規則的例外情況。

考慮以下帳戶:

”。 。 從那個地方出發後,他走進他們的猶太教堂,看看! 有一個人手枯萎! 於是他們問他:“在安息日治病是否合法?” 以便他們可以指責他。 他對他們說:“如果您有一隻羊,那隻羊掉在安息日的一個坑里,你們中間有沒有一個人不願意抓住它,把它舉起呢? 人比羊還貴重多少! 因此,在安息日做一件好事是合法的。” 然後他對那人說:“伸出你的手。” 然後他伸出來,像另一隻手一樣恢復了聲音。 但是法利賽人走出去,陰謀殺害他。” 馬太福音12:9-14)

鑑於在他們自己的法律中有權制定安息日例外,為什麼當他將同樣的例外適用於醫治虛弱的人時,為什麼他們繼續對他感到不安和憤怒? 他們為什麼會陰謀殺害他? 因為,他們心懷邪惡。 對他們而言重要的是他們對法律的個人解釋以及執行法律的權力。 耶穌從他們那裡拿走了那東西。

關於安息日,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了人類而存在,而不是為了安息日而存在。 所以人子乃是安息日的主。 (馬可福音2:27,28)

我認為可以辯稱,關於血液的法律也是為了人類而存在的,而不是為了人類的血液法律而存在的。 換句話說,不應為了血液法而犧牲一個人的生命。 由於該律法是從上帝而來的,因此耶穌也是該律法的主。 這意味著基督的律法,愛的律法必須支配我們如何應用禁令禁止食用血液。

但是,使徒行傳還有一些令人討厭的事情:“從血中棄權。” 不吃東西與不吃東西是不同的。 不僅如此。 在發布關於血統的裁決時,有趣的是,耶和華見證人的組織喜歡引用這三個詞,但很少關注完整的上下文。 為了安全起見,請閱讀該帳戶,以免我們被簡單的邏輯所誤導。

“因此,我的決定不是要麻煩那些轉向上帝的國家的人,而是要寫信給他們,使他們免受偶像污染的事物,性不道德行為,被勒死的事物和血液的棄權。 因為從遠古時代起,摩西就曾有人在一個城市又一個城市傳教他,因為他在每個安息日都會在會堂里大聲朗讀。”(徒15:19-21)

對摩西的提法似乎是毫無根據的,不是嗎? 但事實並非如此。 這是含義的本質。 他是在對民族,外邦人,非猶太人,被提倡崇拜偶像和假神的人們講話。 沒有教導他們性不道德是錯誤的。 他們沒有被告知偶像崇拜是錯誤的。 沒有教導他們吃血液是錯誤的。 實際上,每星期他們去異教寺廟時,都會被教導練習那些東西。 這都是他們崇拜的一部分。 他們將去廟裡祭祀自己的假神,然後坐下來吃飯,吃掉已經犧牲的肉,這些肉沒有按照摩西和挪亞所定的法律流血。 他們還可以利用男性和女性的聖殿妓女。 他們將在偶像面前屈服。 所有這些事情在異教徒國家中是普遍的並且被認可。 以色列人無能為力,因為在猶太會堂中的每個安息日都向他們宣講摩西的律法,而該律法禁止一切此類行為。

以色列人永遠不會想到去舉行宴會的異教神廟,在那里人們坐下來吃被祭獻給偶像的肉,而且流血不當,或者人們從桌子上站起來,進入另一個房間與性交。妓女,或屈服於偶像。 但是,所有這些對於外邦人來說,在他們成為基督徒之前都是很普遍的做法。 因此,告訴外邦人棄權的四件事都與異教徒崇拜有關。 給予我們避免這四件事的基督教法,從來沒有打算將其擴展到與異教徒崇拜無關的實踐,而這與維持生命無關。 這就是為什麼帳戶繼續添加一些經文的原因,

“為了聖靈,我們自己都希望除了這些必要的東西外,不給您增加任何負擔:避免放棄奉獻給偶像的東西,血,被勒死的東西和性不道德行為。 如果您小心翼翼地避免這些事情發生,您將會成功。 祝您身體健康!”(使徒行傳15:28,29)

保證將如何:“您會繁榮。 身體健康!” 如果這些話要求我們拒絕我們自己或我們的孩子採取旨在幫助我們繁榮和恢復健康的醫療程序,可能適用嗎?

輸血與任何形式的虛假崇拜無關。 這是一種挽救生命的醫療程序。

我仍然相信吃血液是錯誤的。 它對人體健康有害。 但更糟糕的是,這將違反賦予我們祖先諾亞的法律,該法律繼續適用於全人類。 但是,正如我們已經表明的那樣,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表達對生命的尊重,這是屬於上帝的生命,是神聖的。 但是,將血液輸進人的靜脈並不是在吃東西。 人體不會像食用食物那樣消耗血液,而是利用血液來維持生命。 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儘管是液體移植,但輸血等同於器官移植。

證人願意犧牲自己和自己的子女,以遵守他們認為適用於這種情況的法律條文。 也許最有說服力的經文是當耶穌斥責當時的法治宗教領袖時,他們遵守法律的條文,違反了愛的法律。 “但是,如果您理解了這意味著什麼,'我想要憐憫,而不是犧牲',您就不會譴責那些無罪的人。” 馬太福音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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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萊蒂·維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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