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評論說我們需要在這個論壇上更加積極。 我們完全同意。 我們只比從上帝的話說積極的和建設性的真理更好。 但是,要在已經存在某個結構的地面上進行構建,必須首先拆除舊結構。 我最後一次 發表 就是一個例子。 我個人認為,結論與大多數其他結論一樣,都是最有利的結論。 仍然要指出這一點,有必要通過證明我們的政策的謬誤來掃清道路,該政策將神聖的名字插入到聖經中最初根本不存在的地方。
我們面臨的問題是所有人一直以來幾乎在所有工作中都面臨的相同問題。 我指的是我們傾向於相信我們想要相信的東西。 彼得在彼得前書2:3:5強調了這一點,“因為 他們的願望,這個事實讓他們無視了……”
他們錯過了要點,因為他們想錯過要點。 我們也許認為我們作為耶和華見證會的人超越了這一點,但實際上,任何人擺脫這種自設陷阱的唯一方法就是想要或希望相信真實的事物。 為了成功應對這一挑戰,人們必須熱愛真理,而不是其他所有觀念和概念。 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有許多武器對付我們,而負擔加重的是我們自己虛弱而有罪的自我,充滿了自己的慾望,慾望,偏見和困境。
保羅警告以弗所人保持警惕:“因此,我們不再是孩子,被浪潮折騰,到處都隨風吹拂,隨處可見。 詭計 男人,通過 以欺騙手段狡猾。”(Eph。4:14)
我們的出版物包含許多良好的生活原則,並且往往由善良的基督教徒撰寫,他們只想擁有對我們最有利的事物。 但是,彼得所說的自欺欺人不僅對受教的人起作用,而且對老師的思想和內心都有作用。
無論傳授什麼教義,我們都必須捨棄我們可能傾向於為當權者感到的自然優先權,並無動於衷地檢查所有事物。 也許我說錯了。 也許“冷漠”正是我們不應該這樣做的。 因為對真理的熱情會引導我們擺脫虛假。 當然,最重要的是我們對所有真理之源的熱愛:我們的父神耶和華上帝。
我們如何避免被誤導? 我們必須停止像孩子一樣行事。 兒童容易被誤導,因為他們過於信任並且缺乏辨別證據的能力。 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勸告我們不再成為孩子。
我們必鬚髮展成人的推理能力。 令人遺憾的是,由於當今許多成年人缺乏合理的推理能力,這一類比被削弱了。 因此,作為基督徒,我們需要更多的東西。 我們需要“達到一個成熟的人的身高,這是屬於基督的豐盛程度的一個身高”。 (弗4:13)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獲得的一件事就是了解用來欺騙我們的技術。 這些可能是最微妙的。
例如,一個正在討論公眾話題“在基督的領導下忠誠的會眾”的朋友注意到,忠於管理機構的思想被巧妙地引入並受到重視。 大綱以縮寫形式介紹了以下一系列邏輯。

  1. 基督應該得到我們的忠誠。
  2. 所有人都必須表現出忠誠。
  3. 忠實的奴隸關心會眾的屬世利益。
  4. 忠實的人忠於忠實的奴隸。

注意大綱從未真正表明我們應該忠於耶穌。 只是他應該得到我們的忠誠,而我們對他的忠實奴隸表現出忠誠,而我們忠於這個忠實的奴隸,現在在理事會中已被人格化了?
這是一個錯誤的概括,一種 歸納謬誤; 根據弱前提得出結論。 事實是我們必須忠於基督。 錯誤的前提是我們對人的忠誠可以實現我們對基督的忠誠。

邏輯謬論

雖然我們在出版物中教給我們的很多東西令人振奮,但可悲的是,我們並不總是達到我們的領袖基督所設定的高標準。 因此,我們很好地理解了可用於不時誤導我們的技術。
讓我們舉個例子。 我們最新發布的 新世界譯本 刪除了J參考文獻附錄,該附錄以前是用來證明在聖經中插入耶和華名字的。 相反,它給了我們附錄A5,其中指出:“有力的證據表明,四聯語法確實出現在原始希臘手稿中。” 然後呈現這個 有力的證據 從1736頁開始的九個要點段落。
這九點中的每一個似乎都使休閒讀者信服。 但是,查看它們的本質並不需要花太多時間:導致錯誤結論的邏輯謬論。 我們將仔細研究每一個問題,並嘗試找出使我們相信這些觀點構成真實證據而不僅僅是人為假設的謬論。

稻草人謬誤

稻草人謬誤 是一種錯誤地陳述了論點以使其更容易受到攻擊的論點。 從本質上講,要贏得爭論,一方會通過對並非真實事物的論點進行建構,從而構成一個隱喻的稻草人。 譯者論點的九個要點加在一起構成了典型的稻草人謬誤。 他們認為所需要的只是證明一世紀的基督徒知道並使用了耶和華的名字。
這根本不是爭論。 事實是,那些反對在基督教聖經的任何譯本中插入神名的做法的人都會欣喜地規定,門徒們都知道並使用了神名。 爭論不是關於這個。 關於他們是否受到啟發在編寫聖經時將其包括在內。

肯定結果的謬誤

建造了稻草人後,作家現在只需證明A(《聖經》的作者都知道並使用耶和華的名字)即可自動證明B(他們的著作中也必須包含B)。
這是一個命題謬誤,稱為 肯定結果:如果A為true,則B也必須為true。 
從表面上看似乎很明顯,但這就是謬論的出處。讓我們以這種方式說明一下:當我還是一個年輕人時,我在國外呆了幾年,期間我給父親寫了許多封信。 我從未在這些信件中使用過他的名字,而只是稱呼他為“父親”或“爸爸”。 我還寫信給來我這裡的朋友。 我請他們與父親聯繫,以便他們可以給他帶來一些禮物給我。 在這些信件中,我給了他們我父親的名字和地址。
幾年後,如果有人要看一下這種信件,他們可以證明我既知道又使用了父親的名字。 這樣是否可以為他們提供依據,證明我與父親的私人往來也必須包括他的名字? 它的缺失證明它被不知名的人刪除了嗎?
僅僅因為A是正確的,並不自動意味著B也同樣是正確的-肯定結果的謬誤。
現在讓我們看一下每個要點,看看謬論是如何相互疊加的。

作文的謬誤

作家使用的第一個謬誤是所謂的 謬誤。 這是當作者陳述某個事物的某一部分的事實,然後假定由於該事實適用於某部分時,它也適用於其他部分。 考慮前兩個要點。

  • 耶穌時代和使徒時代使用的希伯來聖經抄本包含整本聖經中的四經語法。
  • 在耶穌和他的使徒時代,四字法也出現在希伯來聖經的希臘語譯本中。

請記住,這兩點是作為 有力的證據.
希伯來語聖經包含四經語法的事實並不要求基督教希臘語聖經也包含四經語法。 為了證明這是構圖的謬誤,請考慮以斯帖記中沒有神的名字。 但是根據這種推理,它一定本來就包含神的名字,因為希伯來聖經的其他每一本書都包含它嗎? 因此,我們必須得出結論,抄寫員從以斯帖記中刪除了耶和華的名字。 我們沒有要求的東西。

弱歸納和模棱兩可的謬誤

所謂證據的下一個要點是至少兩個謬論的結合。

  • 希臘基督教聖經自己報告說,耶穌經常提到上帝的名字,並將其告知其他人。

首先我們有 弱者的謬誤 感應。 我們的推理是,由於耶穌使用了上帝的名字,所以基督教作家也使用了它。 由於他們使用過,因此在編寫時會記錄下來。 這些都不是證明。 正如我們已經說明的那樣,我父親知道並使用了他自己的名字,我有時在適當的時候使用它。 這並不意味著當我向兄弟姐妹談論他時,我用它代替了父親或父親。 這種弱的演繹推理的路線由於包含了另一個謬誤,即所有的謬誤而變得更加弱了。 模棱兩可的謬誤.
對於現代觀眾來說,說“耶穌使別人知道上帝的名字”意味著他告訴人們上帝的名字。 事實是猶太人都知道上帝的名字是耶和華,因此,如果說耶穌是他們所知道的上帝的稱呼,那是不正確的。 就像我們說的那樣,我們在一個天主教徒社區中宣講基督的名字。 所有天主教徒都知道他叫耶穌。 在一個天主教徒社區里傳教只是為了告訴天主教徒主被稱為耶穌,那有什麼意義呢? 事實是,當耶穌明確地說:“我以父親的名義來了”時,他指的是這個詞的不同含義,這個含義很容易被他的猶太聽眾所理解。 作者在這裡使用模棱兩可的謬誤來關注“名字”一詞的錯誤含義,以便闡明自己的觀點,而不是耶穌的觀點。 (約翰福音5:43)
我們以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義受洗。 聖靈沒有名稱,但確實有名稱。 同樣,天使告訴瑪麗,她的孩子將被稱為“以馬內利,這意味著……與我們同在是上帝”。 耶穌從未被稱為以馬內利,因此使用該名稱並不是“湯姆”或“哈利”這樣的稱呼。
耶穌對希伯來人說話。 有證據表明馬修在希伯來語中寫了他的福音。 在希伯來語中,所有名稱都有含義。 實際上,“名稱”一詞的字面意思是“字符”。 因此,當耶穌說“我奉父的名進來”時,他從字面上說:“我奉父的性格進來”。 當他說自己使人知道神的名字時,他實際上是在說神的品格。 由於他是這位父的完美形象,他可以說那些看見他的人,也看到了父,因為了解基督的品格或思想,就是了解上帝的品格或思想。 (太28:19; 1:23;約翰14:7; 1哥2:16)
鑑於這個事實,讓我們來看看附錄A5的更多時間。

  • 希臘基督教聖經自己報告說,耶穌經常提到上帝的名字,並將其告知其他人。

耶穌來向那些已經知道YHWH,但不知道其含義的人透露神的名字或品格。 當然不是耶穌要顯示的增強意義。 他彰顯耶和華是慈愛的父親,不僅是國家或人民的父親,而且是每個人的父親。 這使我們所有人兄弟都以一種特殊的方式。 我們也成為了耶穌的兄弟,從而重新加入了與我們疏遠的普世家庭。 (羅馬書5:10)這實際上是希伯來人和希臘人的思想都陌生的概念。
因此,如果我們要應用這一要點的邏輯,那麼我們就應該這樣做,而不會產生含糊不清或含糊不清的謬誤。 讓我們使用耶穌所說的“名字”一詞。 這樣做,我們期望看到什麼? 我們希望看到基督教作家以我們慈愛,關懷和保護性的父親的身份繪畫耶和華。 這就是我們所看到的,大約260次! 甚至比所有偽造的J引用都更多,這只會混淆耶穌的信息。

個人懷疑的謬誤

接下來我們遇到 個人懷疑的謬誤.  這是在進行辯論的人認為某件事必須是真實的時,因為它不可能真實,這令人難以置信。

  • 由於基督教希臘經文是神聖希伯來經文的靈感來源,所以耶和華的名字從經文中突然消失似乎是不一致的。

它可能 似乎不一致 但這只是人類情感上的說法,而不是確鑿的證據。 我們偏向於相信神的名字的存在是至關重要的,因此它的缺失是錯誤的,因此必須解釋為邪惡力量的工作。

特設後衛Eropter Propter Hoc

拉丁語是“此後,因此,因此”。

  • 神的名字以縮寫形式出現在《基督教希臘語》中。

所以論點是這樣的。 神的名字縮寫為“ Jah”,並插入諸如“耶穌”(“ Jehovah is Salvation”)之類的名稱和諸如“ Hallelujah”(“ Praise Jah”)之類的表達式中。 基督教作家知道這一點。 在靈感的啟發下,他們寫下了“耶穌”之類的名字,並寫下了“哈利路亞”之類的詞。 因此,基督徒作家在他們的著作中也使用了全神的名字。
這是一個愚蠢的論點。 很抱歉,這聽起來很刺耳,但是有時候您只需要叫一個鍬即可。 事實是,這些天經常使用“ Hallelujah”一詞。 人們在流行歌曲,電影中都聽過,甚至在肥皂廣告中也聽過。 因此,我們是否得出結論,人們也知道並使用耶和華的名字? 即使人們意識到“ Hallelujah”以縮寫形式包含了神聖的名字,他們是否因此也會開始在語音和寫作中使用它呢?
顯然,這一要點旨在增強斯特拉曼的謬論,即門徒知道上帝的名字。 正如我們所討論的,這不是問題,我們將同意他們確實知道他的名字,但這並沒有任何改變。 正如我們剛才所展示的,這使得這一切變得更加荒謬,這一點甚至都無法證明稻草人的論點。

呼籲概率

請記住,我們正在討論被提出為“令人信服的證據”的項目。

  • 早期的猶太著作表明猶太基督徒在其著作中使用了神聖的名字。

聖經寫成一個世紀以來的猶太基督教著作都包含神聖的名字,這一事實被認為是“可能的原因”,也可以相信受啟發的單詞也包含了神聖的名字。 概率與證據不一樣。 此外,其他因素也被方便地排除在外。 這些後來的著作是針對基督教團體還是針對外部人? 當然,您會用外人的名字來稱呼上帝,就像兒子與陌生人談論父親一樣會使用父親的名字。 但是,兒子與兄弟姐妹聊天永遠不會使用父親的名字。 他只會說“父親”或“爸爸”。
另一個關鍵因素是猶太基督徒的這些著作沒有受到啟發。 這些著作的作者是男人。 《基督教聖經》的作者是耶和華上帝,如果他願意的話,他會啟發作家們寫上自己的名字,如果他願意的話,他會用“父親”或“上帝”。 還是我們現在告訴上帝他應該做什麼?
如果耶和華啟發了今天一些``新捲軸''的創作,並選擇不激勵作者寫上他的名字,而只是稱呼他為上帝或父神,那麼後代可能會質疑這些新靈感的真實性。我們在附錄A5中使用的基礎相同。 畢竟,到目前為止, 守望台 雜誌使用耶和華的名字超過XNUMX萬次。 因此,推理將繼續,受啟發的作家也必須使用它。 當時的推理會像現在一樣錯誤。

向當局提出上訴

這種謬誤是基於這樣的斷言,即某些權威必須斷言某些事物必須是真實的。

  • 一些聖經學者承認,神聖名稱似乎出現在基督教希臘語聖經中的希伯來語聖經語錄中。
  • 公認的聖經翻譯者在基督教希臘語聖經中使用了上帝的名字。

許多聖經學者都承認上帝是三位一體,人有不朽的靈魂。 許多公認的聖經翻譯者從聖經中刪除了上帝的名字。 我們只有在適合我們時才能訴諸權威。

人口論

這種謬論吸引了大多數人或人民。 也被稱為“潮流爭論”,它認為某些事情必須是真實的,因為每個人都相信它。 當然,如果我們接受這種推理方法,我們將教三位一體。 但是,我們願意在它適合我們的事業時使用它,就像我們為實現最後九個要點一樣。

  • 一百多種不同語言的聖經譯本在《基督教希臘聖經》中包含神聖的名字。

事實的真相是,絕大多數聖經翻譯都刪除了神聖的名字。 因此,如果我們想以此為依據來製定流行政策,那麼我們應該完全刪除神聖名稱,因為有更多的人騎著這輛特定的潮流。

綜上所述

回顧了“證據”之後,您是否認為它是“令人信服的”? 您是否甚至將其視為證據,還是僅僅是很多假設和謬論? 本附錄的作者認為,在陳述了這些事實之後,他們只是說“毫無疑問,有一個明確的依據可以在《基督教希臘語》中恢復神聖的名字耶和華。” [斜體字本]然後,他們繼續向NWT翻譯團隊說:“他們深深地尊重上帝的名字,並且健康地擔心會刪除原文中出現的任何內容。——啟示錄22:18,19”
las,沒有提及相應的“健康恐懼”,即添加原始文本中未出現的任何內容。 引用啟示錄22:18,19表明他們知道增加或減少上帝聖言的懲罰。 他們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是有道理的,最後的仲裁者是耶和華。 但是,我們必須決定是否接受他們的推理是真理,還是僅僅接受人的理論。 我們有工具。
“但是我們知道上帝的兒子來了,他給了我們智力上的能力,使我們可以了解真正的兒子。 “(約翰一書1:5)
我們要使用上帝的恩賜。 如果我們不這樣做,那麼我們就有被“每時每刻以欺騙手段欺騙男人的欺騙手段”所影響的危險。

梅萊蒂·維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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