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2014的守望台研究– w14 3 / 15 p。 20]

本文的重點在於確定誰應該照顧我們中間的老人,以及如何進行照顧。
在“家庭的責任”小標題下,我們首先引用十個誡命之一:“尊敬您的父親和母親”。例如 20:12; 弗 6:2)然後我們展示耶穌如何譴責法利賽人和抄寫員未遵守該律法 由於他們的傳統。 (馬可福音7:5,10-13)
運用 1 Timothy 5:4,8,16,第7段顯示,照料年齡或生病父母的不是孩子,而是孩子。
到目前為止,一切都很好。 經文表明,並且我們完全承認,耶穌譴責法利賽人通過將傳統(人的法律)置於上帝的法律之上而羞辱父母。 他們的藉口是本應用於照顧父母的錢卻去了聖殿。 由於它最終將用於上帝的服務,所以這種違反神聖律法的行為是允許的。 換句話說,他們認為最終目的是手段。 耶穌堅決不同意並譴責了這種無情的態度。 讓我們讀一下,以便自己清楚。

(馬可福音7:10-13) 例如,摩西說:“尊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放任那些粗口講父親或母親的人。” 11 但您卻說:“如果一個人對他的父親或母親說:“無論我有什麼能使您受益的,都是科班(即, 獻給上帝的禮物),”' 12 您不再讓他為父親或母親做任何事情。 13 這樣,您就因為傳下來的傳統而使上帝的道無效。 而且您會做很多這樣的事情。”

因此,按照他們的傳統,奉獻給上帝的禮物或獻祭使他們免於服從十誡之一。
經文也表明,並且我們再次承認,照料父母是孩子的責任。 如果孩子們是信徒,保羅不容許教會這樣做。 他沒有列出該規則的任何可接受的豁免。

“但是,如果任何寡婦有孩子或孫子,讓他們先學習 進行虔誠的奉獻 在自己的家庭中 償還父母和祖父母 他們應得的是什麼,因為這在上帝看來是可以接受的……。8 當然,如果有人不提供自己的財產,特別是不提供其家庭成員的財產, 他放棄了信仰 比沒有信仰的人還差 16 如果有位相信的女人有寡婦的親戚,請讓她幫助他們 會眾沒有負擔。 這樣就可以幫助那些真正的寡婦。”(提摩太前書1:5,4,8)

這些是強有力的,明確的聲明。 照顧父母和祖父母被認為是“敬虔的一種實踐。”如果不這樣做,將使“比沒有信仰的人更糟糕。”兒童和親戚應為老年人提供幫助,以免“會眾不堪重負”。
從第13段開始,我們在“會眾的責任”小標題下審議信息。 基於上述內容,您可能會在研究的這個關鍵時刻得出結論,會眾的責任僅限於沒有親屬的情況。 las,不是這樣。 像法利賽人一樣,我們也有自己的傳統。
什麼是傳統? 指導社區不是通用的規則集嗎? 這些規則由社區中的權威人士執行。 因此,傳統或習俗成為任何人類社區中一種不成文但普遍接受的行為方式。 例如,我們的西方傳統或習俗曾經要求男人上教堂時穿西裝,打領帶,女人穿裙子或連衣裙。 還需要一個男人剃乾淨。 作為耶和華見證人,我們遵循這一傳統。 如今,商人很少穿著西裝和領帶,鬍鬚也被廣泛接受。 另一方面,因為褲子是時尚,所以如今女人幾乎不可能買裙子。 然而,在我們的會眾中,這一傳統繼續得到執行。 因此,作為世界習俗或傳統開始的東西已被採納並保留為耶和華見證人使用。 我們繼續以這種方式行事,理由是這樣做是為了維護團結。 對於耶和華見證人來說,“傳統”一詞具有負面含義,因為耶穌經常譴責它。 因此,我們將其重新標記為“統一”。
許多姐妹都希望穿著優雅的連身褲去野外事工,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但是他們不這樣做,因為我們的傳統是由當地社區權威人士強制執行的。 如果被問到為什麼,答案將始終是:“為了團結。”
在照顧老人方面,我們也有傳統。 我們的版本 柯本 是專職部門。 如果年老或病殘的父母的孩子在伯特利(Bethel)服務,或者是傳教士或先驅者在遙遠的地方服務,我們建議會眾可能要承擔照顧他們年邁的父母的任務,以便他們可以全職服務。 這被認為是一件好事,充滿愛心。 侍奉上帝的一種方式。 這全職的事奉是我們對上帝的犧牲,或者 柯本 (獻給上帝的禮物)。
本文介紹:

“有些志願者在會眾中與其他人分工,並輪流照顧年長的人。 他們意識到自己的情況不允許他們從事專職事工,但他們很樂意幫助孩子們留在監獄裡。 他們選擇的職業 越長越好。 這樣的兄弟表現出多麼出色的精神!”(第16段)

聽起來不錯,甚至神權主義。 孩子們有事業。 我們很想擁有那個職業,但是不能。 但是,我們至少能做的是幫助孩子們留在自己的 選擇的職業 通過為他們提供服務以照顧他們的父母或祖父母的需求。
我們可以肯定, 柯本 在耶穌時代,宗教領袖和他們的追隨者聽上去都很友善,也很神權。 但是,耶和華對這一傳統大為例外。 他不允許他的臣民僅僅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是出於正當理由而違抗他。 最終沒有證明手段。 如果某人的父母需要回家,耶穌不需要傳教士繼續任職。
確實,協會在培訓和維護傳教士或Bethelite上投入了大量時間和金錢。 如果兄弟姐妹不得不離開去照顧年邁的父母,那一切都將被浪費掉。 但是,從耶和華的角度來看,這沒有關係。 他啟發使徒保羅指示會眾,讓兒女“先學會在自己的家庭中實踐虔誠的奉獻精神,並償還父母和祖父母應得的款項,因為這在上帝看來是可以接受的。”(1蒂姆。 5:4)
讓我們分析一下。 這種虔誠奉獻的做法被視為還款。 孩子要還給父母或祖父母什麼錢? 只是在照顧? 那是你所有的父母為你做的嗎? 餵你,穿衣服,住你嗎? 也許,如果您有不愛父母的父母,但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我敢說捐贈並沒有止於材料。 我們的父母以各種方式陪伴著我們。 他們給予了我們情感上的支持; 他們給了我們無條件的愛。
當父母接近死亡時,他們想要和需要的是與孩子在一起。 兒童同樣需要回報父母和祖父母在最脆弱的歲月中給予他們的愛與支持。 任何教會,無論多麼熱愛其成員,都不能代替它。
然而,本組織期望為全職事工犧牲年邁,生病或垂死的父母犧牲這一最人類的需求。 從本質上講,我們說的是傳教士所做的工作對耶和華如此寶貴,以至於他認為這是通過償還父母或祖父母應得的錢來表達敬虔奉獻的必要。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並不否認信仰。 我們基本上是在顛倒耶穌的話,說“上帝要犧牲而不是憐憫”。 (墊。 9:13)
我正在與阿波羅(Apollos)討論這個話題,他觀察到耶穌從來沒有專注於團體,而總是專注於個人。 對於團隊而言,從來沒有什麼好事重要,但對於個人而言,總是如此。 耶穌說要離開99營救那隻迷失的1隻羊。 (墊。 18:12-14)甚至他自己的犧牲也不是為了集體,而是為了個人。
沒有聖經可以支持這樣一種觀點,即在上帝看來,拋棄父母或祖父母到會眾的照顧,而在遙遠的土地上繼續全職工作是一種愛心和可以接受的觀點。 的確,他們可能需要超出兒童所能提供的照顧。 可能需要專業護理。 儘管如此,當“會眾志願人員”可以提供一切照料時,人們仍會秉承傳教義是至高無上的傳統,因為耶和華在他的話中清楚地表明了孩子的義務。
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我們可悲的是,我們的傳統使上帝的道無效了。

梅萊蒂·維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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