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有主題嗎? 如果是這樣,那是什麼?
詢問任何一位耶和華見證人,您將得到以下答案:

整本聖經只有一個主題:在耶穌基督統治下的王國是實現上帝主權和成聖成聖的手段。 (w07 9 / 1第7頁“為我們的說明寫”)

當被迫承認我們犯了一些嚴重的教義錯誤時,我的朋友們抓住了這條安全毯,說:「無論我們犯了什麼錯誤,都只是由於人類的不完美,但真正重要的是,只有我們才是宣揚王國的好消息並證明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是正當的。在我們看來,這項傳道工作為過去所有的錯誤開脫了。它使我們成為唯一真正的宗教,高於其他宗教。正如這篇 WT 參考文獻所表明的那樣,這是一種巨大的自豪感;

通過所有的學習,這樣的學者真的找到了“上帝的知識”嗎? 那麼,他們是否清楚地理解了聖經的主題-通過天國來證明耶和華的主權? (w02 12 / 15頁。14參數7“他會靠近你”)

如果這是真的,這可能是一個有效的觀點,但事實是,這不是聖經的主題。這甚至不是一個小主題。事實上,聖經並沒有提到耶和華會維護祂至高的統治權。這聽起來像是對耶和華見證人的褻瀆,但請考慮一下:如果維護耶和華至高統治權確實是聖經的主題,你難道不會期望看到這個主題被反覆強調嗎?例如,聖經希伯來書談到信心。這個字在那本書中出現了 39 次。它的主題不是愛,雖然愛很重要,但希伯來書作者所寫的並不是愛的品質,所以這個字在那本書中只出現了四次。另一方面,約翰一書這封簡訊的主題是愛。 「愛」這個字在約翰一書的這五章裡出現了 4 次。因此,如果聖經的主題是證明神的主權,那麼這就是神想要強調的。這就是他想要傳達的訊息。那麼,這個概念在聖經中,特別是在新世界譯本中表達了多少次?

讓我們使用守望台圖書館找出答案,好嗎?

我使用通配符(星號或星號)來尋找動詞“vindicate”或名詞“vindicate”的每種變體。以下是搜尋結果:

如您所見,在我們的出版物中有數百本熱門新聞,但聖經中沒有任何提及。 實際上,聖經中甚至都沒有出現“主權”一詞。

如果只是「主權」這個詞呢?

守望台協會的出版品中出現了數千次點擊,但在《聖經新世界譯本》中卻沒有出現一次,甚至沒有一次。

聖經中沒有包含被認為是其主題的關鍵字。多麼了不起!

這是一些有趣的事情。如果您在守望台圖書館的搜尋欄位中輸入「主權」一詞,您會在《新世界譯本 333 年參考聖經》中找到 1987 個搜尋結果。現在,如果您在引號中輸入“主宰耶和華”,您會看到這 310 個匹配中有 333 個是針對該特定短語的。啊,也許他們的主題是對的?嗯,我們不要急於得出可信的結論。相反,我們將使用 biblehub.com 上的行間來查看這些事件,你猜怎麼著?新增了“主權”一詞。希伯來語是Yahweh Adonay,大多數版本都翻譯為“主神”,但字面意思是“耶和華神”或“耶和華神”。

當然,耶和華上帝是至高無上的統治者,是宇宙的最終主宰。沒有人會否認這一點。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無需說明。然而耶和華見證人卻聲稱上帝的主權受到質疑。他的統治權正在受到挑戰,需要維護。順便說一句,我在《新世界譯本》中搜尋了“vinmination”以及所有形式的動詞“to vidicate”,但沒有找到任何一個出現的情況。沒有出現這個詞。你知道哪些詞出現得最多嗎? 「愛、信仰與救贖」。每個都出現數百次。

神的愛為人類的拯救提供了一種方法,一種透過信心獲得的拯救。

那麼,當耶和華專注於教導我們效法祂的愛心並相信祂和祂的兒子以幫助我們得救時,為什麼中央長老團會專注於「維護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呢?

以主權問題為中心

耶和華見證人的立場是,儘管聖經沒有明確提到維護耶和華的主權,但這個主題隱含在促成人類墮落的事件中。
蛇對女人說:“你當然不會死。 5 因為上帝知道在你吃東西的那一天,你的眼睛就會睜開,你會像上帝一樣,知道好與壞。”(Ge 3:4,5)
魔鬼通過蛇的媒介所說的這一簡短的欺騙是我們學說解釋的主要基礎。 我們有這樣的解釋 導致永生的真理, 66頁,第4段:

利益相關者

4 提出了許多問題或重要問題。 首先,撒但質疑 上帝的真實。 實際上,他稱上帝為撒謊者,這與生死有關。 第二,他質疑 人對造物主的持續生活和幸福的依賴。 他聲稱人的生命或成功執政的能力都不取決於對耶和華的服從。 他認為,人可以獨立於造物主而行事,像上帝一樣,自己決定對與錯,好與壞。 第三,他通過反對上帝的既定律法,實際上聲稱 上帝的統治方式 是錯誤的,不是為了他的生物的福祉,他甚至以此來挑戰 上帝的統治權。 (tr章8 p。66 par。4,著重於原始內容。)

關於第一點:如果我要稱呼您為說謊者,我是否會質疑您的統治權或良好品格? 撒但暗示撒謊是在褻瀆耶和華的名。 因此,這涉及涉及耶和華名字聖化的問題的核心。 它與主權問題無關。 關於第二點和第三點,撒但的確暗示著第一批人類將變得更好。 為了解釋為什麼這需要耶和華維護自己的主權, 真理 本書繼續提供了耶和華見證人經常使用的插圖:

7 撒旦對上帝的虛假指控可以在某種程度上以人類的方式加以說明。 假設一個擁有大家庭的人被他的鄰居之一指控關於其管理家庭方式的許多錯誤事實。 假設鄰居還說,家庭成員對父親沒有真正的愛,而只和父親在一起,以獲得父親給他們的食物和物質。 家庭的父親如何回答這些指控? 如果他只是對控告人使用暴力,這將無法回答指控。 相反,它可能表明它們是正確的。 但是,如果他允許自己的家人作為證人,表明他們的父親確實是一個公正而充滿愛心的家庭領袖,並且因為他們愛他而與他生活在一起,那將是一個很好的答案! 這樣他就會被完全辯護。——箴言27:11; 以賽亞43:10。 (tr章8頁。67-68參數7)

如果你不考慮得太深的話,這是有道理的。然而,當人們考慮到所有事實時,它就完全崩潰了。首先,撒但的指控毫無根據。歷史悠久的法治是,在被證明有罪之前,一個人是無辜的。因此,駁斥撒但指控的責任不在耶和華上帝身上。撒旦有責任證明他的觀點。耶和華給了他六千多年的時間來這樣做,但到目前為止,他完全失敗了。
此外,此插圖還有另一個嚴重缺陷。 它完全無視耶和華所呼召的見證他統治權公義的龐大天上家庭。 當亞當和夏娃叛亂時,數十億天使已經在上帝的統治下受益數十億年。
根據Merriam-Webster,“證明”是指

  • 表明(某人)不應因犯罪,錯誤等而受到指責:表明(某人)無罪
  • 證明(某人或某物受到批評或懷疑)是正確,真實或合理的

如果伊甸園叛亂之時,天上的君主本可以提供必要的開脫性證據,以完全維護耶和華的主權,如果他呼籲他們這樣做的話。 不再需要辯護。 魔鬼在他的絕招中唯一擁有的東西就是人與眾不同。 由於他們是一個新造的人,儘管仍然像天使一樣照著上帝的形象造就了他,所以他可以推斷他們應該有機會嘗試獨立於耶和華的政府。
即使我們接受這種推理方法,這也意味著,要由人類來維護自己的主權觀念,並證明其正確,正確,合理。 我們在自我統治方面的失敗只是在進一步證明上帝的主權而無需他伸手指。
耶和華見證人相信,耶和華將摧毀邪惡分子,維護自己的主權。

最重要的是,我們感到高興,因為在世界末日,耶和華將保衛自己的主權,並將他的聖名聖化。 (w13 7 / 15 p.6參數9)

我們說這是一個道德問題。 然而,我們聲稱,當耶和華摧毀對方的每一個人時,它將以武力解決。[1] 這是世俗的思想。 這個想法是最後一個人必須站對。 耶和華不是這樣工作的。 他不會消滅人們來證明自己的觀點。

上帝僕人的忠誠

我們認為捍衛耶和華的主權是聖經主題的核心,這是基於另一段經文。 在伊甸園發生事件後約2,000年,撒但聲稱喬佈人是對上帝忠實的,只是因為上帝給了他他想要的一切。 本質上,他說約伯只愛耶和華以獲取物質利益。 這是對耶和華性格的攻擊。 想像一下,告訴父親他的孩子不愛他; 他們只相信自己會愛上他,因為他可以擺脫他。 由於大多數孩子都愛他們的父親,疣和所有人,因此您在暗示這個父親並不可愛。
撒但為上帝的好名聲撒下了泥土,約伯藉著他忠實的路線和對耶和華的堅定忠誠,將其清除了。 他聖潔了上帝的好名聲。
耶和華見證人可能會爭辯說,既然上帝的統治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的,那麼這也是對上帝統治方式,主權的攻擊。 因此,他們會說約伯既使上帝的名成聖,又維護了他的主權。 如果那是正確的話,那麼必須問為什麼聖經中從來沒有提到維護上帝主權的辯護。 如果基督徒每次都以自己的舉止來聖潔上帝的名字,他們也維護了上帝的主權,那麼為什麼聖經沒有提到這方面呢? 為什麼只關注姓名成聖?
同樣,見證人將指出箴言27:11作為證明:

 “聰明,我的兒子,讓我的心高興,這樣我才能對嘲笑我的他做出答复。”(Pr 27:11)

“嘲諷”是指嘲笑,嘲笑,侮辱,嘲笑。 這些都是當別人when毀別人時所做的一切。 魔鬼的意思是“誹謗”。 這節經文與行事方式有關,以使上帝有理由回應誹謗者,從而使上帝的名字聖化。 同樣,沒有理由在此申請中包括維護他的主權。

為什麼我們要教主權問題?

教導聖經中沒有的教義,並聲稱它是所有教義中最重要的教義,似乎是一個危險的步驟。 難道這僅僅是僕人急於取悅他們的上帝所犯的錯誤? 還是在尋找聖經真理之外沒有其他原因? 我們都知道,在旅途中開始時,方向的微小變化會導致道路上的重大偏離。 我們可能走得太遠,以至於我們無可救藥地迷路了。
那麼,這種教義的教導給我們帶來了什麼呢? 這種教導如何反映神的好名聲? 它如何影響耶和華見證人組織的結構和領導能力? 我們像男人一樣看到統治嗎? 有人建議最好的統治是良性獨裁者。 這本質上是我們的觀點嗎? 是神的嗎? 我們是將這個話題視為精神上的人還是身體上的存在? 上帝就是愛。 上帝的愛在哪裡影響著這一切。
問題並不像我們畫的那麼簡單。
我們將嘗試回答這些問題,並在聖經中找出聖經的真實主題。 下一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因此,這是一個必須解決的道德問題。 (tr第8頁第67個參數6)

梅萊蒂·維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23
    0
    希望您的想法,請發表評論。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