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11:26)。 。 。每個活著並對我充滿信心的人永遠不會死。 你相信嗎? 。 。

耶穌在拉撒路復活之時說了這些話。 由於當時對他懷有信心的每個人都死了,所以對於現代讀者而言,他的話似乎有些奇怪。 他是在期待那些在末日對他行使信仰並因此通過大決戰生活的人會發生什麼嗎? 在這種情況下,似乎很難接受。 瑪莎聽了這些話後是否想過, 當然,他並不是說每個人都活著,而是當事物體系終結時每個活著的人?
我不這麼認為。 那他是什麼意思?
事實是,他在表達時使用了動詞“ to”的現在時。 他在Matthew 22:32上做了同樣的事情,我們讀到:

(Matthew 22:32)。 。 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嗎? 他是上帝,不是死者的上帝,而是活人的上帝。”

他關於聖經教導死人復活的唯一論據是希伯來語中使用的動詞時態。 如果這是一個謬誤的論點,那麼令人難以置信的撒都該人將無處不在,就像放了硬幣的放債人一樣。 但是他們保持沉默,表明他讓他們死於權利。 如果耶和華是已故的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那麼他們必須對他還活著,儘管對整個人類都是死的。 當然,耶和華的觀點是唯一真正重要的觀點。
這是他在約翰11:26向瑪莎表達自己的感覺嗎?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在約翰同一章中引入了一些有關死亡的新術語。 在第11節中,他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已經休息了,但我要去那裡喚醒他的睡眠。” 門徒不理解他的意思,表明這是該詞的新用法。 他必須在第14節中明確地告訴他們“拉撒路死了”。
這個新名詞最終確實進入了基督教白話語這一事實在哥林多前書1:15,6中得到了明顯的體現。兩節經文中的短語都是“ [在死亡中入睡]”。 由於我們在NWT中使用方括號來表示為澄清起見而添加的單詞,因此很明顯,在原始希臘語中,“睡著了”足以表示一名忠實基督徒的死亡。
一個睡著的人並沒有真正死亡,因為一個熟睡的人可以被喚醒。 “睡著了”表示一個人已經死亡,這句話在聖經中僅用來指忠心的僕人。 由於耶穌對瑪莎的話語是在拉撒路復活的同一背景下說出的,因此可以得出這樣的邏輯結論:對耶穌實行信仰的人的死與不對耶穌的人的死有所不同。 從耶和華的角度來看,這樣一位忠實的基督徒根本不會死,而只是睡著了。 這表明他所喚醒的生命是真實的永恆生命,保羅在提摩太前書1:6,12中提到了他。他沒有回到有條件的審判日,在那一天他仍然死於耶和華。 這似乎與聖經中關於這些已入睡的忠實者的狀況相矛盾。
這可能有助於澄清令人困惑的經文,啟示錄20:5中寫道:“(死者的其餘部分直到一千年結束才復活。”)我們理解這是指復活,因為耶和華認為生命是生命。 亞當死後就死了,儘管他繼續生活了900多年。 但是從耶和華的角度來看,他已經死了。 從耶和華的角度來看,那些在千禧年復活的不義之徒已經死了,直到千禧年終結了。 這似乎表明,即使在他們已經達到完美的一千年的末期,他們也無法實現人生。 只有經過最後的考驗並證明他們的忠誠之後,耶和華才能從他的角度給予他們生命。
我們如何將這等同於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發生的事情? 如果他們即使在耶和華眼中還活著,那麼他們在新世界的複活中還活著嗎? 他們的受測信仰以及所有基督徒對耶穌基督的受測信仰,使他們處於永不消亡的類別。
我們喜歡根據基督徒所獲得的報酬(無論是天上的召喚還是塵世的天堂)來區分基督徒。 但是,死者與活者之間的區別是基於信仰而不是目的地。
如果真是這樣,這也有助於澄清我們造成的難題,說在馬修25:31-46上發現的耶穌比喻的山羊滅絕了,而綿羊隻獲得了長壽的機會在數千年及以後的時間裡保持忠誠。 寓言說,羊,義人羊,馬上就獲得永生。 他們的報酬無非是對不義山羊的譴責。
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如何理解20:4,6講述了一千年來第一次作為國王和祭司的複活裁決?
我現在想在這里扔些東西做進一步評論。 如果這個團體有屬世的對應者呢? 144,000統治著天堂,但是如果以賽亞32:1,2中提到“王子”的提法適用於義人的複活。 在這些經文中所描述的既與國王又與神父的角色相對應。 那些不義之徒的複活,將不會由(有神職的)物化的靈性生物服侍(也由有神職的功能)統治,而不會由忠實的人類來服從。
如果是這樣,那麼它使我們無需使用任何動詞時態體操就可以查看John 5:29。

(John 5:29)。 。 那些為複活而做善事的人,那些為複仇而復習惡事的人。

“判決”並不意味著譴責。 審判意味著被審判的人可能會經歷以下兩種結果之一:免責或定罪。
有兩種複活:一種是義人,另一種是不義人。 如果正義的人“從不死”,只是睡著了,被“真實的生活”喚醒,那麼他們就是做過善事的人,可以使他們復活。
不義之人沒有做善事,而是卑鄙的事。 他們復活了審判。 他們仍然死在耶和華的眼中。 只有經過一千年的考驗,他們的生命才值得審判。 否則,如果他們沒有通過這種信念的考驗,就被判定為值得第二次死亡。
這是否與我們在此主題上涵蓋的所有內容不一致? 難道不是也不允許我們在不加某些複雜的解釋的情況下採用聖經的話嗎?這種解釋使耶穌從遙遠的未來往後看,以便我們可以解釋為什麼他使用過去式?
與往常一樣,我們歡迎任何能更好地理解這些經文可能使用的意見。

梅萊蒂·維隆(Meleti Vivlon)

Meleti Vivlon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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